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42.“向他施怜悯”表神性之爱在每一件事里面。这从“怜悯”的含义清楚可知,“怜悯”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参看1735, 3063, 3073, 3120, 3875节)。至高意义上所理解的神性本身是爱,完全超出人的理解。一切事物从这爱经由真理而存在并持续存在,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源于本质存在的这神性之爱通过主里面的生命至内层流入祂凭从母亲那里取的这个人身所行的每一件事里面,并将祂的注意力转向通往最终目的的具体目的;这最终目的就是人类可以得救。由于主凭祂里面的神性本身能看到其人身的性质,即:它由于遗传而充满邪恶,故经上说“耶和华向他施怜悯”,以此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在每一件事里面。因为神性怜悯无非是对那些沉浸在痛苦中的人(1049, 3063, 3875节),也就是对那些经历试探之人的神性之爱。事实上,经历试探的人会陷入痛苦;在圣言中,“困苦的”主要是指这些人。
10825.在教会,众所周知,主从父耶和华成孕,因而自成孕时就是神,还知道祂带着整个身体复活,因为祂在坟墓里什么也没留下。对此,后来祂也向门徒证明了,当时祂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分明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祂虽骨肉俱全,但仍能穿过紧闭的门进来;祂显现自己之后又不见了(约翰福音20:19, 26 路加福音24:31)。祂在这方面不同于其他任何人,因为其他人的灵会复活,但身体不会复活。因此,当祂说,祂不是一个灵时,祂是在说,祂和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由此明显可知,在主里面的人身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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