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1274.来世的奇事如下:
①就位置而言,灵人和天使的社群看似彼此不同,且互相分离,即便来世的地方和距离无非是各种各样的状态。
②位置和距离是相对人体而言的,所以无论身体转到哪个方向,右边的人似乎都在右边。这同样适用于左边或其它任何方向的人。
③没有哪些灵人和天使会离得太远,以至于无法被看见;然而,进入视野的不会多于主所允许的。
④主若允许,其他人正在思想的灵人(如他们活在肉身时以某种方式认识的人)会瞬间出现。他们离得如此之近,以至于就在耳边,触手可及,或站得稍远一点,尽管他们可能远在数千英里之外,甚至在不同的星球之间。原因在于,空间距离在来世毫无影响。
⑤天使没有任何时间概念,这在灵人界也一样,但在天堂更彻底。那么在主面前情况又会是什么样呢?每一个人都必与祂最充分地同在,并在祂的视野和旨意之下。
这些事看上去难以置信,但却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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