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属天的奥秘 #2598

2598.当我读《士

2598.当我读《士师记》17和18章关于米迦的内容,即:但人如何盗走米迦的雕像、神像和利未人时,有一个活在肉身期间敬拜偶像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灵人正好在场。当他认真听米迦的遭遇,以及米迦因但人盗走神像而何等悲伤时,也深受感动,伤心不已,以至于因内心的悲伤而几乎不知道该怎么想。我感觉到他的悲伤,同时也感觉到他所有情感的纯真。一些基督徒灵人也在场,旁观了这一幕,并惊讶于一个拜雕像的人竟充满如此强烈的怜悯和纯真的情感。后来一些善灵与他交谈,说不可拜偶像。他们说:“你作为一个人是能够明白这一点的。你在思想神,整个天和整个地的创造者和管理者时,应当把雕像抛到一边。这神就是主。”他们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崇拜里面的强烈感情;这种感情传给我,远比存在于基督徒里面的感情神圣得多。这清楚表明,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比内心未受触动的现代基督徒更容易进入天堂,正如主在路加福音(13:29-30)中所说的。在这种状态下,他能吸收信所教导的一切,并怀着深深的情感来接受,因为他拥有从爱而生的同情之心,他的无知含有纯真在里面;当这些存在时,信所教导的一切可以说自然被欢喜接受。之后,他被接到天使当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