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3637.相对于人来说,大人是主的整个天堂;但从至高意义上说,大人就是主自己,因为天堂来自祂,其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祂。主不得不降世,因为由于邪恶的生活和由此产生的虚假说服,人类已经全然败坏,那时人的低级事物开始掌控高级事物,也就是说,属世事物掌控属灵事物,导致耶和华或主无法再经由大人,也就是天堂流入,并使它们恢复秩序。主有必要降世,因为这样祂就可以披上一个人身或人性,并将它变成神性,然后通过变成神性的人身或人性恢复秩序,以便整个天堂都视祂为唯一的人,并唯独对应于祂;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则被踹在脚下,从而被扔到大人之外。这解释了为什么说天上的人在主里面,甚至在祂的身体里面;因为主是天堂的全部,那里的每一位天使因在祂里面而被分配了一个特定领域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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