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属天的奥秘 #552

552.大量经历向我

552.大量经历向我表明,天堂的一切喜乐和幸福唯独来自主。在此我仅举其中一例。我看见一些天使灵正全神贯注地制作一个华丽的灯台,上面有灯和花,以向主表示敬意。我被允许观察了一两个小时,见证了他们如何费尽心思地制作,以使它的每个细节都变得美丽而富有代表性。他们以为他们正在凭自己这样做,但我能清楚地感觉到,他们凭自己的能力根本设计不出任何东西。最后,过了几个小时,他们说,他们成功制作了一个非常美丽且富有代表性的灯台,以向主表示敬意,他们为此而从内心深处感到欢喜。但我告诉他们,他们凭自己从来没有设计或创造出任何东西,唯独主为他们这样做。一开始,他们几乎不愿相信,但因是天使灵,他们获得光照,承认事实的确如此。这同样适用于其它所有代表性的事物,一切情感和思维,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适用于天堂的喜乐和幸福;就连它们当中最小的点也都唯独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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