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属天的奥秘 #2049

2049.“从不属你

2049.“从不属你种的一切外人”表示教会之外的人。这从“外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外人”是指那些不是出生在教会,因而没有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信之良善和真理。“外人”也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关于他们,可参看1097节);尽管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内的人。然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广泛意义上的主的教会,所以“外人”表示那些不是出生在教会的人,如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教会之外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可能拥有真理,但没有信之真理。他们的真理类似十诫,即: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他人的东西,以及要敬拜神。然而,信之真理是涉及永生、主的国和主自己的一切教义教导。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不可能知道这些教导,因为他们没有圣言。
这些人就是虽“不属你种”,但要一同受割礼,也就是洁净的“外人”所表示的人。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和教会之内的人一样能被洁净,这种洁净由他们受割礼来代表。当他们抛弃污秽的爱,彼此生活在仁爱中时,就被洁净;这时,他们活在真理中,因为一切真理都与仁爱有关;但这些真理属于上述两种类型中的第一种。那些活在这些真理中的人很容易吸收信之真理,即便活在肉身时没有吸收,在来世也会吸收,因为信之真理是仁爱的内在真理。事实上,这时,他们只喜欢被引入仁爱的内在真理。构成主国度的,就是仁爱的内在真理(参看932, 1032, 1059, 1327, 1328, 1366节)。
在来世,仅仅知道信仰的认知或知识不算什么,因为就连最坏的人,甚至地狱里的人也能拥有这些知识,有时知道的比其他人还多。重要的是照这些认知或知识去生活,因为一切认知或知识都以生活为目的。学习知识若不是为了生活,那么这些知识将毫无用处,仅仅使人们可以谈论它们,由此在世上被视为有学问的人,升到高位,赢得好名声,积聚财富。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认知或知识的生活无非是仁爱的生活。事实上,律法和先知,也就是信的整个教义,连同它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在于爱主和爱邻,谁都能从主的话(马太福音22:34-39;马可福音12:28-35)清楚看到这一点。
尽管如此,教义,也就是信仰的认知或知识对仁爱生活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它们,仁爱的生活无法形成。死后拯救一个人的,就是这种生活,绝不是没有仁爱生活的信仰生活,因为没有仁爱,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的生活。过着一种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就拥有主的生命在里面,没有人能通过其它任何生活而与主结合。由此也清楚可知,信之真理若不植入仁爱,决不能被承认为真理;也就是说,承认被人们大量谈论的真理是不可能的,除非表面上或口头上,因为人们从内在,或从心里否认真理。如前所述,一切信之真理都以仁爱为目的,如果仁爱不存在于它们里面,那么它们就会从内在被弃绝。当外层被除去(如在来世的情形)时,内层的性质就显而易见了,即:它们与一切信之真理完全相反。如果人们活在肉身期间缺乏仁爱的生活,也就是缺乏相爱,那么在来世接受它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死后,等待他们的,是他们在世上所过的生活。事实上,他们厌恶并憎恨相爱。这些人仅仅靠近过着相爱生活的社群就会颤抖、战栗,感到痛苦。
这些人虽出生在教会,但仍被称为“身心未受割礼的外人”,他们不可进入圣所,也就是主的国度。以西结书所指的就是他们:
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外人都不可入我的圣所。(以西结书44:7, 9)
同一先知书:
在这样荣耀昌大上,在伊甸诸树中,谁能与你相比呢?然而你要与伊甸的诸树一同下到地府,在未受割礼的人中间,与被剑刺死的人一同躺卧。(以西结书31:18)
这论及法老,法老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节)。要与他们一同下到地府的“伊甸诸树”也表示记忆知识,不过是信仰认知的记忆知识。由此明显可知,“未受割礼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一个纵情于污秽的爱和伴随这些爱的生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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