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276.“必汗流满面才有食物可吃”表示厌恶属天之物,这从“食物”的含义清楚可知。“食物”(bread,经上或译为粮、饼)表示一切属灵和属天之物,也就是天使的食物;若失去这食物,天使将不能存活,就像世人失去了食物一样。在天堂,属天和属灵之物也对应于世上的食物,也由食物来代表,这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主就是“粮”或食物,因为祂是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物的源头,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将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58)
这也是为何圣餐中所用的饼和酒是象征。这属天之物也由吗哪来代表(出埃及记16:4-31)。属天和属灵之物构成天使的食物,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
也就是说,靠主的生命活着,主是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物的源头。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紧接着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的最后一代,他们已经彻底迷失并沉溺于感官和肉体事物,以至于不再愿意听见何为信之真理,何为主,或祂要降临拯救他们。一提到这些话题,他们就厌恶。这种厌恶被描述为“汗流满面才有食物可吃”。犹太人也是如此,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不承认天上事物的存在,只渴望一位世俗的弥赛亚,所以不可避免地对吗哪感到厌恶,因为吗哪是主的一个代表,犹太人称它为“淡薄的食物”。这就是为何火蛇被打发进入他们当中(民数记21:5-6)。此外,他们在艰难、困苦和眼泪中所获得的天上事物被他们称为“艰难之饼”、“困苦之饼”和“眼泪之饼”(以赛亚书30:20; 申命记16:3; 列王纪上22:27; 诗篇80:5)。在本节经文中,人们怀着厌恶所获得的事物被称为“汗流满面的食物或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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