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属天的奥秘 #4727

4727.“来吧!我

4727.“来吧!我们将他杀了”表对关于主之神性人身的教义本质的毁灭。这从“杀”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他们想要杀的“约瑟”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尤指关于祂的神性人身的教导,从前面(4723节)可以看出,该教导是教义所教导的本质真理。众所周知,承认唯信的教会毁灭这本质真理;事实上,在他们当中,谁相信主的人身是神性?他们岂不是厌恶地远离这个观念吗?然而,在古代的众教会,人们都相信将要到世上来的主是一个神性人,并且当被他们看到时,祂被称为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现在仅从以赛亚书引用这段经文:
在旷野有声音喊着说,当预备耶和华的路,在荒野修平我们神的道。(以赛亚书40:3)
这些话论及主,并且施洗约翰说: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这一点从福音书(马太福音3:3;马可福音1:3;路加福音3:4;约翰福音1:23节)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一点同样从主自己的话清楚可知:祂与父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都赐给祂了;审判在祂。人若对天上地上的权柄,以及审判稍有了解,就能看出,若非主就其人身而言也是神性,这些话毫无意义。
坚持唯信的信徒不可能知道是什么使人变新,也就是使他成圣,更不知道是什么使主的人身变成神性;因为他们对爱与仁一无所知,而正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使人变新,使他成圣。神性之爱本身使主变成神性。因为爱构成一个人的真正存在,因而是他所过生活的根,或就是他的生活。神性之爱把人塑造成它自己的形像,正如人的灵魂,也就是人的内在和本质自我,可以说将身体创造或塑造成它自己的一个形像;以致它通过身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思维行动并拥有感觉。这时,身体可以说是结果,灵魂可以说是拥有目的在它里面的原因;因此,灵魂是身体中的全部,犹如含有目的的原因是结果中的全部。神性之爱的灵魂就是耶和华自己,这就是主的情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祂的人身一旦被荣耀,就是神性,不可能是别的什么。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主得荣耀后的人身等同于一个世人的人身之人犯了何等大的错误!事实上,这人身就是神性;在天堂,一切智慧、一切聪明,以及一切光都从祂神性人身发出。凡从祂发出的,都是神圣的;并非从神性发出的神圣并不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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