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属天的奥秘 #5057

5057.有一次我看

5057.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大石臼,旁边站着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铁器。他出于幻觉以为自己锤打石臼里的人,以可怕的方式折磨他们。他以自己所行的为极大快乐,这种快乐被传给我,使我能了解它的性质,以及它在这种人里面何等强烈。这是一种地狱的快乐。天使告诉我,这就是在雅各后代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快乐。他们感觉再没有比残忍对待外邦民族,将他们所杀之人曝尸荒野,任由野兽和飞禽吞食,用铁耙和铁斧活生生地把他们砍成碎片,或叫他们经过砖窑(撒母耳记下12:31),还击打小孩子,把他们扔在地上。这种事从来就没有被吩咐过,也从来没有任何人被允许如此行,除了扭了大腿筋的人外(5051节)。这类灵人就住在右脚跟之下,住在那里的奸淫者也是残忍的。
  有鉴于此,令人震惊的是,竟然有人以为这个民族优先其他民族而蒙拣选。正因相信他们是如此蒙拣选的,所以许多人仍确信这个观念:人的生活无济于事;因此,被接纳进入天堂是靠着纯粹的怜悯,无论人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凡理性正常的人都能看出,以这种方式思考违背神性,因为神性是怜悯本身;因此,如果获得天堂是靠着纯粹的怜悯,而不关心生活,那么人人都会被接纳,无论有多少人。在有可能将人接入天堂的情况下,却将他扔进地狱,让他在那里受折磨,这不是怜悯,而是怜悯的对立面;优先于另一个而拣选这一个不是公义,而是公义的对立面。
  因此,那些以为并确信有些人被拣选,其余的未被拣选的观念,以及被准许进入天堂是靠着纯粹怜悯的观念,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之人大多是那种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如我有几次所耳闻目睹的,这些人被告知,主从不拒绝任何人进入天堂,他们若愿意,就能凭经历知道这一点。为此,他们被提入某个天堂社群,住在那里的人都生活在对良善的情感中,也就是过着仁爱的生活。但是,一到那里,他们就因邪恶而开始遭受折磨和内心的痛苦,因为他们的生活与天堂的生活相反。当天堂之光照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在这光中看上去就像魔鬼,几乎完全不成人形。有的脸陷了下去,有的全都是牙齿,就像柳条箱,有的又不同,看上去就像怪物。他们因此而憎恶自己,被自己吓到,一头栽入地狱;并且对他们来说,地狱越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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