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属天的奥秘 #6239

6239.“你在他们

6239.“你在他们以后所生的后裔”表以后所生的内层真理与良善。这从“后裔”和“他们以后”的含义清楚可知:“后裔”是指属于信与仁的事物(参看613, 2020, 2584节),因而是指真理与良善;“他们以后”是指以后所生的内层事物。之所以表示内层事物,是因为以后从内在所生的事物更为内在。事实上,以前所生的那些事物相继作为手段或方法而服务于内在,以便产生以后所生的更为内在的事物,因为内在逐渐将属世层提升到自己这里。
  这一点从构成人里面理解力的一切的产生明显看出来;因为人一开始是感官的,或说在感官层面,后来变得越来越内在,直到他能充分利用自己的理解力。通过信与仁所实现的新一代或新生与此类似。正因如此,人是逐渐得以完善的(参看前面关于当人正在重生时,逐渐提升到内层的说明,6183节)。
  在圣言中,“后裔(经上或译为族类、后代、世代、代、出身、出世、出生)”表示属于信与仁的事物,这是因为就内义而言,所指的是属灵的出生,而非其它出生。在诗篇,所表示的也是这种后裔:
  他们必大大地害怕,因为神在义人的族类中。(诗篇14:5)
  “义人的族类”表示从良善流出的真理,因为“义人”论及良善。以赛亚书:
  他们必不徒然劳碌,也不在惊恐中生产后代。因为他们都是蒙耶和华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5:23)
  又:
  谁做成这事,从起初宣召历代呢?就是我耶和华;我是首先的,也与末后的同在。(以赛亚书41:4)
  以西结书:
  你的根源,你的出身,是在迦南地;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论到你出世的景况,在你出生的日子没有为你断脐带,也没有用水洗你,好使我看见。(以西结书16:3, 4)
  这段经文论及耶路撒冷的可憎,很明显,“出生”或“后代”表示灵义上的出生或后代。
  以赛亚书:
  像永恒之日、不朽的世代兴起一样。(以赛亚书51:9)
  “永恒之日”表示上古教会的状态和时间。之所以用“永恒”来论及上古教会,是因为这个教会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该良善因直接从主流出,故被称为“永恒”;“不朽的世代”表示源于这良善的良善。
  与此类似的事也出现在摩西五经中:
  你当追想永恒之日,思念代代之年。(申命记32:7)
  此处“永恒之日”表示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的状态和时间,该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代代之年”表示大洪水后古教会的状态和时间,该教会是一个属灵教会;此处论述的是这些教会。
  约珥书:
  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20)
  “永远”在此论及犹大,是因为“犹大”代表属天教会(3881节);“代代”论及耶路撒冷,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402节)。
  以赛亚书:
  惟有我的公义永远长存,我的救恩直到代代。(以赛亚书51:8)
  此处“永远”论及爱之良善,因为“公义”论及这良善(612, 2235节);“代代”论及信之良善。
  诗篇:
  你的国是万世永恒的国;你的统治代代长存。(诗篇145:13)
  此处意思也一样;因为除非“永恒”论及属天之物,“代代”论及属灵之物,否则只提及其中一个就行了;用这二者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重复。
  属于信之状态的事物也由以下律法来表示:私生子直到十代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命记23:2);亚扪人或是摩押人甚至直到十代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命记23:3),以东人和埃及人第三代可以入耶和华的会(申命记23:8)。在十诫中,同样表示与信之状态有关的事物,在那里,经上说:恨耶和华神的,祂必追讨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罪(出埃及记20:5)。
  “后裔(经上或译为族类、后代、世代、代、出身、出世、出生)”之所以表示属于信与仁的事物,是因为就灵义而言,所指的是与重生有关的事物,或已经重生的人,而非别的出生。在圣言中,“生产”、“生育”、“怀孕”也一样;这些词表示信与仁的生产、生育和怀孕(1145, 1255, 3860, 3868, 4668, 5160, 55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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