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3623.“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这从“生命”的含义清楚可知,“生命”是指通过真理和良善实现的结合。因为当来自一个共同家系或纯正源头的真理不能与属世真理联合时,属世层也会缺乏与理性层的真理的任何联合或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在理性层看来,它自己的生命似乎不是生命(3493, 3620节)。这就是为何此处“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在此处和其它地方,“生命”在原文都是复数形式,因为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其中一种被称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另一种被称为意愿,是良善的容器。当理解力植根于意愿,或也可说,真理基于或从属于良善时,这两种生命形式或官能就构成一体。这解释了为何在希伯来语,名词“生命”有时用单数,有时用复数。“生命”这个名词的复数形式用于以下经文:
耶和华神形成人,就是地上的尘土,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耶和华神使各样树从土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园子中间又有生命树。(创世记2:9)
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一切肉体,就是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创世记 6:17)
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肉体,都两个两个地到挪亚那里,进入方舟。(创世记7:15;780节)
凡鼻孔有生命之灵气息的,都死了。(创世记7:22)
诗篇:
我相信在生命之地必看见耶和华的美善。(诗篇27:13)
又:
谁是那渴望生命,喜爱多日,好看见美善的人呢?(诗篇34:12)
又:
耶和华啊,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在你的光中,我们必看见光。(诗篇36:9)
玛拉基书:
我与利未的约是生命和平安的约。(玛拉基书2:5)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将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摆在你们面前。(耶利米书21:8)
摩西五经:
爱耶和华你的神,顺从祂的声音,紧靠祂,因为祂是你的生命,你日子的长度;这样,你就可以在地上居住。(申命记30:20)
申命记:
这不是与你们无关的空话,乃是你们的生命,你们必因这话延长你们在那地的日子。(申命记32:47)
其它地方也有。“生命”这个名词之所以用复数形式,是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有两种,而这两种生命却构成一体。在希伯来语,“天堂”也是如此,因为天堂有很多,却构成一体;“水”,即穹苍以上的水和穹苍以下的水(创世记1:7-9)同样如此,这些水表示属于理性层和属世层的属灵事物,它们也要通过结合成为一体。至于复数形式的“生命”,它们表示意愿的生命(或属于意愿的东西)和理解力的生命(或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因而是指良善的生命(或属于良善的东西)和真理的生命(或属于真理的东西),因为人的生命只是含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的良善和真理。没有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所包含的生命,人就不是人,或说没有人是人,因为没有这些,人将不能意愿或思考任何事。人的一切意愿能力都来自良善或非良善,他的一切思考能力都来自真理或非真理。因此,人拥有两种生命;当他的思维从他的意愿流出时,也就是当系信之真理的真理从系爱之良善的良善流出时,这两种生命就构成一个生命。
人的所有器官和肢体,
无论内部还是外部,与大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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