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8.“膳长”表在身体里面那些受意愿部分支配的事物当中。这从“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膳长”是指受内在人的意愿部分支配的外在或身体感官。“膳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用作食物或用来吃的一切,如饼,一般的固体食物,或“膳长”所做的一切都与良善,因而与意愿有关;因为一切良善皆喂养意愿,正如一切真理皆喂养理解力,如刚才所述(5077节)。“饼”表示属天之物或良善(1798,2165,2177,3478,3735,3813,4211,4217,4735,4976节)。
本章在此处和接下来的几节之所以在内义上论述这两种外在感官能力,是因为前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如何荣耀祂的属世层的内层,或使它变成神性,故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如何荣耀祂的属世层的外层,或使它变成神性。准确来说,属世层的外层被称为身体事物,或这两种感官能力连同它们的接受肢体和器官,因为这些接受者连同这些能力构成被称为身体的事物,如前所示(5077节)。主使构成其身体的一切,包括它的感官能力及其接受肢体和器官,都变成神性;这也解释了为何祂带着祂的身体从坟墓里复活,复活后告诉祂的门徒: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当今属教会的绝大多数人以为每个人在末日都要复活,并且那时与他的身体一同复活。这种观点如此普遍,以致根据教义,几乎没有人相信别的。但这种观点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属世人以为唯独身体是生命的拥有者。因此,他若不相信身体会再次接受生命,就会完全否认复活。但这个问题的真相是这样:人死后随即复活;那时他觉得自己似乎如在世时那样处于自己的身体,具有一样的脸、肢体、臂、手、脚、胸、腹和腰,以致当看见并触摸自己时,他说,他和在世时一样是一个人。然而,他所看、所摸的,不是他在世时携带的外在,而是构成真正的这个人的内在。内在才是那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但在它的周围或它的每一个部分之外拥有外在;它凭这外在能存在于世界,并能以正确的方式行动,履行它的功能。
尘世肉体部分不再对他有用。他在另一个世界拥有他在那里所拥有的那种身体所适合的其它功能、其它力量和能力。他用自己的眼睛看见这具身体,不是用他在世时的肉眼,而是用他现在另一个世界所拥有的眼睛。它们是其内在人的眼睛,他之前靠内在人的眼睛通过肉眼来看见世俗和尘世物体。他也触摸并感受那身体,不是用手,或他在世上被赋予的触觉,而是用他在另一个世界被赋予,并置于他在世上的触觉背后的手和触觉。此外,在那个世界,每种感觉都更敏锐、更完美,因为它属于从外在人当中被释放出来的内在人。内在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因为正是它赋予外在以感觉能力;但当它进入外在起作用时,如在世时的情形,这种感觉能力就会钝化并模糊。而且,内在的感官觉知是一种对内在之物的觉知,外在的感官觉知是一种对外在之物的觉知。正因如此,人们死后能看见彼此,并照其内层在社群里相聚。为叫我确定这一点,我蒙允许触摸灵人本身,并常常与他们谈论这个话题(参看322,1630,4622节)。
死后的人(那时,他们被称为灵人,若过着良善的生活,就被称为天使)对教会成员以为他要等到世界毁灭的末日才会看见永生,那时他会再度披上早已抛弃的尘土;然而,属教会的人知道他死后会复活。因为当有人死去时,谁不会说,他的灵魂或灵上天堂或下地狱?谈到自己死去的孩子时,谁不会说他们上天堂了?谁不会安慰得了绝症的人或被判处死刑的人说,他很快就会进入来世?陷入死亡之痛,并为此作好准备的人不会相信别的。事实上,对人死后复活的这种信仰使得许多人声称,他们有权柄将其他人从咒诅之地释放出来,让他们上天堂,并为他们的灵魂作弥撒。谁不知道主对犯人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还有祂指着财主和拉撒路所说的话,前者被下入地狱,后者被天使带进天堂(路加福音16:22-23)?谁不知道主关于复活的教导,祂说: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路加福音20:38)?
当出于他的灵思考和说话时,他便知道这些事,并如此思考和说话。但当出于他的教义思考和说话时,说法则迥然不同,即:他要等到末日才会复活。而事实上,每个人的末日就在他死亡之际,也是对他的审判之时,如许多人所宣称的那样。至于何谓“我的皮肉灭绝之后得见神”(约伯记19:25,26),可参看前文(3540e节)。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没有人在他在世时所披的肉体中复活;唯独主如此复活,这是因为祂在世时荣耀了祂的身体,或使它变成神性。
3263.“这些是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出生的”表示以实玛利所代表的属灵教会的衍生物。这从“出生”和“亚伯拉罕的儿子”的含义,以及“以实玛利”的代表清楚可知:“出生”是指信的衍生物,因而教会的衍生物(参看1145, 1255, 1330节);“以实玛利”是指那些具有理性、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参看2078, 2691, 2699节);“亚伯拉罕的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亚伯拉罕”也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3251节),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获得真理和良善(2661, 2716, 2833, 2834节)。
至于主的属灵教会,要知道,它遍布全世界,因为它不限于那些拥有圣言,并因此知道主和某些信之真理的人;它还存在于那些没有圣言,因而完全不知道主,结果不知道任何信之真理(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与主有关)的人当中;也就是说,属灵教会存在于远离教会的外邦人当中。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拥有足够的理性之光,由此知道有一位神,祂创造并维护一切事物;还知道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成为祂的样式使人蒙福;此外,他们照自己的宗教生活,爱神爱邻;出于对良善的情感实践仁爱的行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敬拜至高无上的存在。像这样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尽管他们在世时不知道主,但他们若拥有良善,就仍有对主的敬拜和默认在里面,因为主存在于一切良善中。因此,在来世,他们很容易承认主,并且比那些不那么注重良善的基督徒更好地接受信之真理,这从关于教会之外的各个民族和人民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的经历(2589-2604节)可以看出来。这些人所享有的属世之光含有属灵之光在里面,因为没有从主获得的属灵之光,这些真理决不会被承认。
由此可见“以实玛利”表示什么,因而从代表意义上说,谁是“以实玛利人”,即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他们过着简单的良善生活,并因此在教义上处于属世真理。这种人也由下面关于约瑟的经文中的“以实玛利人”来表示:
看哪,有一伙以实玛利人从基列来,用骆驼驮着蜂蜡、树脂、没药,要带下埃及去。(创世记37:25)
此处“以实玛利人”代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就是诸如正直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种;“驮着蜂蜡、树脂、没药的骆驼”表示这些人的内层良善。创世记37:28和39:1,以及士师记中的“以实玛利人”具有同样的含义;在士师记,经上说,基甸提了一个要求:
请你们各人将所夺的耳环给我。原来他们都戴金耳环,因为他们是以实玛利人。(士师记8:24)
“金耳环”表示构成简单良善的事物,或简单良善的属性(3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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