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84.“护卫长府内的”表解释中的首要事物。这从“护卫长”的含义清楚可知,“护卫长”表示解释中的首要事物(4790,4966节)。故此处的意思是,这两种感官印象被解释中的首要事物,也就是说,被在内义上属于圣言的事物抛弃。当解释中的首要事物不再依赖感官印象时,就说感官印象被抛弃了;因为感官印象,以及直接通过感官所获得的印象都是错觉。感官是在人里面起主导作用的一切错觉的源头,它们就是很少有人相信信之真理,并且属世人反对属灵人,也就是外在人反对内在人的原因。因此,如果属世人或外在人开始统治属灵人或内在人,信的事物就不再被相信;因为错觉会给它们蒙上阴影,恶欲则会窒息它们。
很少有人知道何为感官错觉,也很少有人相信它们给理性事物,尤其信的属灵事物蒙上如此大的阴影,以致这阴影会抹除它们。当此人同时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产生的欲望为乐时,这种情况尤其会出现。这个主题可举例来说明,首先说明何为纯属世的感官错觉,也就是自然界的事物;然后说明何为在属灵事物上的感觉错觉。
⑴这是一个纯属世的感官错觉,或自然界的事物:相信太阳每天绕地球一圈,天空和所有星星也是。人们可能会被告知,如太阳这样的浩瀚火海,而且不仅太阳,还有不计其数的星星每天绕地球一圈,却不经历彼此间的任何位置变化,是不可能的,因而是无法想象的。另外,他们可能还被告知,从行星系统可以看出,地球通过绕轴自转和公转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旋转。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得到确认:行星也是地球,其中有些带有围绕它们旋转的卫星;如观察所表明的,它们也像我们的地球那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旋转。然而,很多人仍有一种感官错觉,即:事情真如眼睛所看到的那样。
⑵这是一个纯属世感官错觉,或纯自然界的事物:大气是一个实体,只是逐渐变得越来越稀薄,直到大气不再有,真空出现。当唯独请教人的外在感官时,这外在感官不会告诉他别的。
⑶这是一个纯属世感官错觉:种子所拥有的长成花、木并自我繁殖的能力自创世之初就被赋予它们,这种最初赋予使得一切事物开始存在并持续存在。人们可能会被告知,没有什么东西能持续存在,除非它不断照以下法则不断存在,即: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以及凡与先于自身的某种事物没有联系的事物都会化为乌有,不复存在。尽管他们被告知这一切,但他们的身体感官和依赖于这些感官的思维却不理解。他们也不明白,每一个事物正如它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也就是说,经由灵界从神性而来的流注而存在那样持续存在。
⑷这产生了另一个纯属世的感官错觉,即:被称为单子或原子的单一实体是存在的。因为属世人以为凡被他的外在感官所理解的,都是一个单一实体,根本不是别的什么。
⑸这是一个纯属世错觉:一切事物皆属于并来自自然界,并且自然界的确有超出人类理解范畴的更纯粹、更内在的方面。但若有人说,属灵和属天之物存在于自然界之中或之上,这种观念就会被弃绝;因为人们信的是:一个事物若非是自然的,就不存在。
⑹这是一个感官错觉,唯有身体拥有生命,当身体死亡时,生命也就灭亡了。感官根本就不明白,内在人存在于外在人的一切细节中,内在人在自然界里面,就在灵界。结果,它们因对此没有概念,故不相信死后内在人仍活着,除非它再度披上肉体(5078,5079节)。
⑺这又产生了一个感官错觉:人和动物一样,死后不可能再活着,因为动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没什么两样,唯一区别在于:人是更完美的生物。感官,也就是依赖感官思考并由此得出结论的人不明白,人在动物之上,比动物优越,拥有更高层的生命,因为他不仅能思想事物的原因,还能思想神性,也能通过信和爱而与神性联结,以及接受由此而来的流注,并将所流入之物变成他自己的。因此,由于人对来自神性的这种流注的回应,人是有可能接受它的,而动物根本不能。
⑻这产生另一个错觉:实际活在人里面的,即所谓的灵魂,只是某种像空气或火焰样的东西;当人死去时,这种东西就会消散。此外还有一种错觉:灵魂要么在心脏,要么在脑部,要么在其它部位,它从那里掌控身体,好像这身体是一台机器。感官人不明白,内在人存在于外在人的每一部分中,眼睛不是凭自己看见,耳朵不是凭自己听见,而是凭内在人。
⑼这是一感官错觉:光和热没有其它源头,只可能源于太阳或物质的火。感官不明白,含有聪明在里面的光和含有天堂之爱在里面的热是存在的,所有天使都沐浴在这光和热中。
⑽这是一个感官错觉:人以为他凭自己活着,或生命被赋予他;在感官看来的确如此。感官根本就不明白,唯独神性凭自己拥有生命,因而唯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生命,世上的生命只是接受它的形式(参看1954,2706,2886-2889,2893,3001,3318,3337,3338,3484,3742,3743,4151,4249,4318-4320,4417,4523,4524,4882节)。
⑾感官人误以为奸淫是可允许的,因为其感官使他认为婚姻的存在只是为了养育子女所需的秩序,只要不破坏这秩序,谁是孩子的父亲无关紧要。他还误以为婚姻状态与同某人发生性关系或淫乱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婚姻是被允许的。正因如此,他也相信,若非基督教界依据圣经来禁止,他娶数个妻子并不违反秩序。若被告知,天上的婚姻和地上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拥有任何婚姻之物在里面,除非他处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并且真正的婚姻绝无可能存在于一个丈夫和数个妻子之间,因而婚姻本身是神圣的,感官人就会弃绝这一切,视为毫无价值。
⑿这是一个感官错觉:主的国或天堂类似地上的国,那里的喜乐和幸福在于比别人更伟大,因而比别人更有荣耀。因为感官人根本就不明白最小的就是最大的,为末的就是为首的是什么意思。这种人若被告知,在天堂或天使当中,喜乐在于为他人的福祉而服务,毫无功德或回报的想法,就会感到被迎头一击,仿佛这是悲哀的事。
⒀这是一个感官错觉:善行值得赏赐,甚至为了自我而向人行善也是一种善行。
⒁这也是一种感官错觉,人唯信得救,信能存在于没有仁的人里面,死后保留下来的是信仰,而非生活。其它很多例子也一样。因此,当感官在人里面主导从神性获得启示的理性时,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并陷入黑暗。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在感官证据基础上的每一个结论都被视为理性。
1861.“看哪,有冒烟的火炉”表示最浓密的虚假,“烧着的火把”表示恶欲的灼热。这从“冒烟的火炉”和“烧着的火把”的含义清楚可知:“冒烟的火炉”是指浓密的虚假,“烧着的火把”是指恶欲的灼热。经上之所以说“冒烟的火炉”,是因为一个人,尤其一个教会成员,若拥有某种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却不承认它,反而从心里否认它,甚至过着违背真理的生活,只会看似一个冒烟的“火炉”,他本人如同“火炉”,从他的仇恨中冒出的虚假则如同“烟”。产生这些虚假的恶欲则看似来自这种火炉的火把,这从来世的代表也明显看出来(从经历描述了这些代表,814, 1528节)。看似并变成这类事物的,正是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的欲望,尤其当这些欲望与欺骗混在一起时。
在圣言中,“火炉”、“烟”和“火”就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都是伪善的,是行恶的,并且各口都说愚昧的话。因为邪恶像火焚烧,烧灭荆棘和蒺藜,在森林的丛薮中着起来,旋转上腾,成为浮烟。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烧火的燃料(直译为食物);无人顾惜弟兄。(以赛亚书9:17-19)
此处“火”表示仇恨,来自这火的“浮烟”表示这类虚假;“无人顾惜弟兄”描述了仇恨;因为这种人在天使看来,正如此处所描述的那样。
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 31)
此处“火”表示仇恨,“烟柱”表示虚假,“日头”表示仁,“月亮”表示信。
以赛亚书:
地土要变为燃烧的沥青;昼夜不熄,其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9-10)
“燃烧的沥青”表示可怕的恶欲,“烟气”表示虚假。
玛拉基书:
看哪,那日快到了,燃烧着像火炉!所有骄傲的和凡行恶的都必成碎秸,那要来的日子必用火点燃他们,不给他们留下根和枝。(玛拉基书4:1)
此处“燃烧的火炉”与前面所表相同;“根”表示仁,“枝”表示真理,它们将无一留下。
何西阿书:
以法莲因巴力犯罪;他必像禾场上被旋风吹去的糠秕,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1, 3)
“以法莲”表示一个变成这样的具有理解力的人。
以赛亚书:
强者必如麻丝屑,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无人扑灭。(以赛亚书1:31)
这表示那些爱自己,或也可说,仇恨邻舍的人将被自己的恶欲点燃、烧尽。启示录: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18:2, 18; 19:3)
又:
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里的烟昏暗了。(启示录9:2)
又:
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些杀了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9:17-18)
又:
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又: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用火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神之名。(启示录16:8-9)
在启示录,经上同样说:
他们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20:14, 15; 21:8)
在这些经文中,“火”表示恶欲,“烟”表示虚假,它们将在末期掌权。当约翰的内视或内眼被打开时,他就看见这些事物,正如它们在来世的样子。灵人和死后的灵魂也会看见类似事物。由此可见地狱之火是什么,它无非是仇恨、报复和残忍,或也可说,自我之爱,因为这爱会变成这种可见的形式。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只要活在肉身,无论他表面看上去是什么样,当被天使仔细查看时,在他们眼里只会以这种方式显现;也就是说,他的仇恨看似火把,源于仇恨的虚假看似冒烟的火炉。
论到这火,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说: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 路加福音3:9)
“好果子”表示仁爱,凡丧失仁爱的人就把自己“砍下来,丢在火里”。同一福音书:
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孽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 50)
此处意思一样。又: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此处意思一样。
他们被“丢在永火或火烧的地狱(Gehenna,希腊文:欣嫩子谷)里”、“他们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太福音18:8-9; 马可福音9:43-49)具有相同的含义。路加福音:
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此处意思也一样。
那些不知道主国度的奥秘之人,会以为是主把恶人投入地狱,或丢在这种火里,这火是仇恨之火,如前所述。而真相完全不是这样,因为正是人自己,或魔鬼般的灵将自己丢下去。然而,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主把他们丢下去,所以圣言照着表象,事实上照着感官错觉来表述这一点。这种表述对犹太人来说尤为必要,因为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东西,除非与他们的感官一致,无论这些感官会犯多么大的错误。这就是为何字义,尤其预言部分的字义充满这类表象。
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早晨要施行公平,从压迫者手中解救被抢夺的,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要施行公平”是指说真理;“从压迫者手中解救被抢夺的”是指行仁之良善;“火”表示对那些不做这些事,也就是活在仇恨的虚假之中的人的地狱惩罚。从字义上看,这种“火”和“烈怒”被归于耶和华;但从内义上看,情况正好相反。
同样,在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它前面,火吞灭一切,它后面,火焰燃烧。(约珥书2:1, 3)
诗篇: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幽暗在祂脚下。(诗篇18:8-9)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把地和地的出产都烧灭掉,连山的根基也烧着。(申命记32:22)
此处“火”表示仇恨,“烟”表示存在于人里面的虚假,它们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原因如前所述。在地狱,表象也是这样,即:似乎是耶和华或主做了这些事,但事实恰恰相反;是他们对自己做了这一切,因为他们就住在仇恨的火中。由此明显可知,人若不知道圣言的内义,多么容易陷入错觉。
当律法颁布时,百姓在西乃山上看到的“烟”和“火”也一样。因为耶和华或主照着各人的品质和性情而向各人显现。在属天天使看来,祂就像太阳;在属灵天使看来,祂就像月亮;在所有善人看来,祂就像各种快乐、悦人的光;但在恶人看来,祂就像烟和吞灭的火。当律法颁布时,犹太人毫无仁爱;相反,爱自己和爱世界在他们当中掌权;因此,邪恶和虚假在他们里面完全占据主导地位,所以在他们看来,主就像烟和火;而与此同时,祂在天使看来则像太阳和天堂之光。
主向犹太人如此显现是由于他们的秉性,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的荣耀住在西乃山上。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灭的火。(出埃及记24:16-17)
又:
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同火炉的烟一般,整座山大大地震动。(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
你们近前来,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烧着,直冲天心;并有黑暗、密云、幽暗。耶和华从火中间对你们说话。(申命记4:11-12; 5:22)
又:
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上有火烧着的时候,都来就近我,说,现在我们何必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吞灭我们;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如果过着仇恨和它所产生的垃圾的生活之人真的看见主,情况是一样的。这种人不可避免地从他的仇恨和这仇恨所产生的肮脏行为来看祂。这些东西就是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光线的接受者,它们会将这些光线转化为这种火、烟和幽暗。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冒烟的火炉”是什么,“烧着的火把”又是什么,就是在末期占据教会的最浓密的虚假和最肮脏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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