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至于“形像”,它不是“样式”,而是遵照样式;这解释了这句话:“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属灵人是一个“形像”,属天人是一个“样式”。本章论述的是属灵人,下一章论述的是属天人。属灵人,也就是一个“形像”,被主称为“光明之子”,如约翰福音:
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祂还将这种人称为“朋友”: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15)
但属天人,也就是一个“样式”,被称为“神的儿女”,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3632.神性秩序和由此产生的天堂秩序并不延伸到人和关乎人体的事物之外,而是终止于人和这些事物,即他的姿势、动作、表情、言语、外在感觉,以及伴随它们的快乐中。这些是秩序的末端,也是流注的末端,那时它们就终止了,或说这些身体事物是秩序和流注所延伸的最远边界。但流入的内层事物却不是它们在外在事物中所显现的样子,而是具有完全不同的面孔、表情、感觉和快乐。对应和代表则教导了内层事物的性质,如前所述。从意愿流出的行为和从思维流出的话语清楚表明,它们是不同的。身体动作不是它们在意愿中的样子,话语也不是它们在思维中的样子。由此也明显可知,属世行为是从属灵行为流出的,因为意愿的事物和思维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以一种对应的方式在这些属世行为中呈现出自己的一个样式,即便它们本身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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