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131

5131.“你得好处

5131.“你得好处的时候”表当对应关系存在时。这从“你得好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述外层属世层或感官能力的重生或再生时,“你得好处”是指对应关系;因为感官能力在对应事物之前不会得好处。从各章末尾可以看出何为对应关系。感官印象与属世观念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属世观念与属灵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属灵事物与属天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最后属天事物与主的神性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一系列的对应关系从神性一直延伸到属世层的最末和最低层级。
  人以前若从未思想过这些对应关系的性质,就很难对它形成任何概念,故有必要对这个主题作以简要说明。从哲学清楚可知,目的先于原因,原因先于结果。为使得目的、原因和结果依次出现并行如一体,结果必须与原因相对应,原因必须与目的相对应。然而,目的并不表现为原因,原因也不表现为结果。相反,为使得原因能够存在,目的必须在原因所属的那个层面上行动,呼召辅助手段来帮助它,以便它能通过这些手段产生原因;为使得结果存在,原因同样必须在结果所属的层面上行动,呼召辅助手段来帮助它,以便它能通过这些手段产生结果。这些辅助手段就是那相对应的;由于它们相对应,所以目的能存在于原因中,并能驱动原因;原因能存在于结果中,并驱动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能驱动结果。但是,当对应关系不存在时,情况则不然。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没有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一个原因,更没有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任何结果。相反,目的会照着辅助手段所制造的形式而在原因里面,最终在结果里面经历变化和变异。
  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甚至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无一例外地作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相继出现。当它们以这种方式彼此对应时,就会行如一体;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是原因全部中的全部,并通过原因是结果全部中的全部。例如,当天堂之爱是目的,意愿是原因,行为是结果时,如果那时这三者存在于彼此的对应关系中,那么天堂之爱就会流入意愿,意愿则流入行为,于是它们行如一体,以至于通过它们彼此的对应关系,行为可以说就是爱。再例如,当仁之信是目的,思维是原因,言语是结果时,如果那时这三者存在于彼此的对应关系中,那么基于仁之信便流入思维,思维流入言语,于是它们行如一体,以至于通过它们彼此的对应关系,言语可以说就是目的。然而,为叫目的,即爱与信,能产生原因,即意愿与思维,目的必须在理性心智里面呼召必相对应的辅助手段。因为没有相对应的辅助手段,目的,即爱与信,就无法被接受,无论它如何从主经由天堂流入。由此明显可知,人的内层与外层,也就是他的理性概念、属世观念和感官印象必须被带入对应的状态,好叫神性能流入并被人接受,因而好叫他能重生;在此之前,他一切都不好。由此可见,“你得好处的时候”在此表示当对应关系存在时
  

属天的奥秘 #7021

7021.“因为寻索

7021.“因为寻索你灵魂的人都死了”表努力摧毁真理与良善之生命的虚假的移除。这从“死了”、埃及人和“寻索灵魂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死了”是指他们被移除,因为死了的人也被移除;埃及人,即此处的“人”,是指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参看6692节);“寻索灵魂的人”是指那些努力摧毁生命的人。由于属灵生命是属于信的真理和属于仁的良善的生命,故我们说“真理与良善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寻索你灵魂的人都死了”表示努力摧毁真理与良善之生命的虚假的移除。在圣言中,“灵魂”表示一切活物,它也被归于生物或动物。但严格来说,“灵魂”只论及人;当论及人时,这个词具有各种含义。人自己就被称为一个“灵魂”,因为总的来说,他的生命被称为灵魂;具体来说,其理解力的生命或活动也被称为灵魂,其意愿的生命或活动同样被称为灵魂。
  但就灵义而言,“灵魂”表示属于信的真理的生命和属于仁的良善的生命,一般表示就其死后的灵而言,一个人自己;以下经文中的“灵魂”就具有这层意义:
  那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马太福音10:28)
  同一福音书:
  人若赚得全世界,却害了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救赎灵魂的足价呢?(马太福音16:26)
  路加福音:
  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灵魂,是要救人的灵魂。(路加福音9:56)
  以西结书:
  你们在我民中亵渎我,杀死不该死的灵魂,救活不该活的灵魂。(以西结书13:19)
  在这些经文中,“灵魂”表示人的属灵生命,这生命是死后其灵的生命。“杀死灵魂”、“失丧灵魂”、“灭灵魂”表示灵性的死亡,也就是受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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