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33.“向法老提说我”表与内层属世层的交流。这从“向某人提说”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向某人提说”是指交流;“法老”是指内层属世层(参看5080,5095节)。“与内层属世层的交流”意思是通过对应的结合。内层属世层就是那从理性层接受真理与良善的观念,并为它们所服务的功用而将它们储存起来的,因而是那直接与理性层交流的。但外层属世层则是那接受形像,并由此接受对经由感官来自世界的事物的观念的。这后一种观念若不从存在于内层属世层中的观念那里获得光明,就会产生错觉,这些错觉被称为感官错觉。当人陷入这些错觉时,除了与它们一致,或给予它们支持的东西外,他什么也不信,如对应关系不存在时的情形。如果此人没有被赋予仁爱,就不存在任何对应关系;事实上,仁爱是带来结合的手段,因为仁之良善包含来自主的生命。这生命将真理排列成序,由此赋予仁爱以一种外在形式,也就是他能在其中呈现自己的一个形像。这种形式在来世显为可见,是天使的形式本身。因此,所有天堂都是仁爱的形式;该仁爱的美丽是从信之真理那里获得的,这美丽里面的生命则是从仁之良善那里获得的。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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