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164

5164.“在众臣仆

5164.“在众臣仆当中”表在那些存在于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当中之物。这从“在当中”和“臣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当中”是指在这些事物当中;“臣仆”,即仆人是指在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如刚才所述(5161节)。在圣言中,凡在下面,因而处于次要地位并服从高级事物之物都被称为“仆人”。存在于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或那里的感官印象相对于内层属世层,就是这种情况;而存在于这内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相对于理性层也被称为“仆人”。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同样无论是至内在的还是至外在的,相对于神性都被称为“仆人”,因为神性是至高无上的。
  此处“臣仆”是指宫里的王公贵族,法老王在他们当中审判酒政和膳长。相对于王,这些人之所以和其它各阶层的臣民一样被称为仆人(这也如今每个国家的情形),是因为王权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2015,2069,3009,3670,4581,4966,5068节)。相对于主,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仆人,无论他们属于哪个社会阶层。事实上,在主的国度,也就是在天堂,那些最大,也就是至内在的人比其他人更是仆人,因为他们的顺服是最大的,他们的谦卑比其他人的更大。他们就是最大的最小之人和首先的末后之人所指的人:
  首先的必成了末后的,末后的必成了首先的!(马太福音19:30;20:16;马可福音10:31;路加福音13:30)
  你们中间最小的,他便为大。(路加福音9:48)
  他们也是“作用人的大人”和“作仆人的为首之人”所指的人: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10:44;马太福音20:26-27)
  相对于源于主的神性真理,他们被称为“仆人”;相对于源于主的神性良善,他们被称为“用人”。“为首的末后之人”之所以比其他人更是仆人,是因为他们知道、承认并发觉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生命,因而全部能力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他们自己;而那些因没有如此大的承认而没有发觉这一点的人也是仆人,然而更多地是因为这承认是他们口头上的承认,而非发自他们内心的承认。但是,那些态度完全相反的人相对于神性也自称仆人,然他们的真实愿望是要作主人。事实上,如果神性不支持他们,可以说顺从他们,他们就会生气发怒,最终反对神性,将一切能力从神性那里夺走,将一切事物归于自己。像这样的人在教会里比比皆是;他们不接受主,尽管他们声称自己承认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
  

属天的奥秘 #1999

1999.“亚伯兰脸

1999.“亚伯兰脸伏于地”表示崇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脸伏于地”是上古教会、因而古人当中的一种崇拜仪式,因为“脸”表示内层,“脸伏于地”代表这些内层的谦卑状态,并由此在犹太代表性教会中成为一种传统礼仪。真正的崇拜,或内心的谦卑必使人拜倒在主面前,脸伏于地,因为这是它自然流露的行为。事实上,内心的谦卑含有承认自己无非是污秽,同时含有承认主对这种污秽的无限怜悯在里面。当这两个承认占据思维时,心智本身就会出于自己的意志而卑微地沉下地狱,并使身体俯伏。它也不会扶起自己,直到被主扶起。一切真谦卑都是这种情形,这种谦卑还伴随着对主以其怜悯提升我们的一种感知。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谦卑;但对不是由内心谦卑产生的崇拜来说,情况就迥然不同了(参看1153节)。从福音书的圣言可知,主崇拜耶和华祂的父,向祂祷告(马太福音11:25;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3:34; 约翰福音11:41);并且祂仿佛对着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如此行,尽管耶和华实际上就在祂里面。但在这些时候,主所处的状态是其谦卑的状态,该状态的性质在第一卷(1414, 1444, 1573节)已经讨论了,即:那时,祂处在从母亲遗传而来的软弱人身或人性中。不过,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就越进入另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祂的荣耀状态。在前一种状态(即谦卑状态)下,祂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一个不同于祂自己的人,尽管耶和华就在祂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祂的内在就是耶和华。但在后一种状态,也就是祂的荣耀状态下,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因为祂就是耶和华自己。然而,这些问题的真相无法理解,除非人知道何为内在,以及内在如何作用于外在;还知道内在与外在如何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然而,这个问题可通过类似的事,也就是通过人的内在,以及它流入并作用于外在的方式来说明。人有一个内在,一个内层或理性和一个外在(参看1889, 1940节)。使得人成为人,有别于动物的,就是人的内在。正是凭借这内在,人死后才会永远活着,并且能被主提升到天使当中。这内在就是在先或最初形式,一个人从这最初形式而变成人,并且是人,主凭借这内在与人结合。最接近主的天堂本身就是由这些人类内在组成的,只是它甚至在至内层天使天堂之上,所以这些内在属于主自己。整个人类以这种方式直接呈现在主的眼目之下,因为诸如出现在地上世界的那种距离在天堂并不存在,在天堂之上更不存在(参看我从经历所获知的,1275, 1277节)。人的这些内在本身没有生命,只是接受主生命的形式。因此,人越陷入邪恶,无论实际的还是遗传的,可以说就越与这属于主并与主同在的内在分离,从而越与主分离。因为尽管这内在与人联结,无法与他分离,但他远离主到何等程度,可以说就与它分离到何等程度(参看1594节)。不过,这种分离不是与它完全隔绝,因为这样此人死后就无法继续活着了;这种分离是指缺乏他在这内在之下的官能那部分,也就是他的理性人和外在人与它的和谐与一致。和谐与一致越不存在,与主就越分离;而和谐与一致越存在,这人就越通过内在与主结合。这种结合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爱和仁的量,因为爱和仁产生结合。这是人的情况。但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而耶和华无法分割,或像从人父成孕的儿子那样分化为第二个人。与人性不同,神性是不可分割的,是而且始终是那同一个。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这内在合一。此外,由于主的内在是耶和华,所以和人的内在不同,它不是接受生命的形式,而是生命本身。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通过这合一而变成生命本身,这就是为何主常常说,祂就是生命。如在约翰福音: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此外还有其它经文(约翰福音1:4; 5:21; 6:33, 35, 48; 11:25)。“儿子”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此,主越处在祂从母亲遗传而来的人身或人性中,就越显得与耶和华不同且分离,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但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就越与耶和华没有分别,而是与祂为一。前一种状态是主的谦卑状态,而后一种状态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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