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68.“正如约瑟向他们所解的”表正如属世层里面的属天层所预言的。这从“解”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解”是指阐明梦里面所包含的东西,或它里面的东西,以及将要发生的事(参看5093,5105,5107,5141节),因而是指预言;“约瑟”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天层(5086,5087,5106节)。至于此处这句话里面所包含的,即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感官印象被保留下来,而属于意愿部分的感官印象被抛弃,可参看前文(5157节)。
就本章的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外层属世层的顺服,它必须变得顺服,以便它能作为一个层面服务于内层属世层(5165节)。事实上,除非它变得顺服,否则内层真理与良善,因而拥有属灵和属天之物在里面的内层思维,就没有任何能使它们在那里被表现出来的地方;它们显现在外层属世层中,如同显现在自己的脸上,或一面镜子中。因此,若这种顺服不存在,人就无法拥有任何内层思维,甚至没有任何信仰,因为理解这类事物的能力,无论强弱,并不存在,因而对它们的洞察力也不存在。只有一样东西能使属世层变得顺服,并将它带入对应的状态,那就是拥有纯真在里面的良善;在圣言中,这良善被称为“仁爱”。感官印象和记忆知识只是良善能流入其中,在里面以可见形式呈现自身,并为了一切功用而使自己变得可获得的手段。但是,如果这良善不在记忆知识中,那么这些记忆知识即便由真正的信之真理构成,也不过是脱落的污垢当中的鳞屑。
至于外层事物如何凭借记忆知识和信之真理通过良善被恢复次序,并被带入与内层事物的对应关系中,这在如今不像以前一样能被人理解。不能被人理解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如今,仁爱在教会中已不复存在。因为教会的末期已经到了,因此对认识这类事物的情感并不存在。正因如此,当提及在里面或在感官事物之上的东西时,因而当阐述具有天使智慧的东西时,一种厌恶就会立刻出现。然而,由于这类事物就包含在内义中(因为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完全适合天使的智慧),并且圣言的内义现已得到解释,所以它们必须被阐明,无论它们看似离感官事物何等遥远。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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