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4.“我和他”表关于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酒政”和“膳长”的代表清楚可知:“酒政”,即此处的“我”,是指一种感官能力;“膳长”,即此处的“他”,是指另一种感官能力,如刚才所述(5232节)。
4927.“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表它的性质,也就是说,真理与良善表面分离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名”是指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性质本身由“法勒斯”来表示,因为在原文,“法勒斯”表示一个“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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