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觉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2649.“给以撒断奶的那天”表示分离的状态。这从“日子”和“断奶”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节);“断奶”是指分离(参看2647节)。从本章第一节开始,经上一直按下列顺序论述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为了两者的合一,神性在人身或人性里面的存在(21:1);人身或人性在神性里面的存在,因而一种相互合一(21:2,参看2004节);这合一使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21:3);当主活在世上时,这一切逐渐并不断实现(21:4);当理性处于接受的状态时,这一切就开始了(21:5);经上描述了合一状态的性质,以及该状态的奥秘(21:6-7);接下来直到21:12,则论述了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分离;在本节,这种分离由以撒断奶来表示,并以下文夏甲的儿子被赶出家门来代表。由于主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并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天上的婚姻来自该婚姻,而天上的婚姻与主的国是一样的,所以经上提到了当以撒断奶时,亚伯拉罕所设摆的“大筵席”,以此表示该婚姻或合一的开始。这“筵席”和“断奶”若不表示某种隐藏的东西,永远不会被提及。
由于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对主一开始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分离,以及最终对它的完全除去,所以要知道,主逐渐并不断(直到当祂得荣耀时的生命最后一刻)将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与祂自己分离,并除去。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就是主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东西,祂将这种东西脱去,直到最后不再是她的儿子,而是神的儿子,不但在成孕时是神的儿子,在出生时也是,从而与父为一,因此就是耶和华自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表明,主将从母亲那里获得的整个人身或人性与祂自己分离,并脱去,以至于不再是她的儿子:
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约翰福音2:3-4)
马太福音:
有一个人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与你说话。耶稣却回答那告诉祂的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祂的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7-50; 马可福音3:2-35; 路加福音8:20-21)
路加福音:
人群中有一个女人提高声音对祂说,怀你的母腹和你所吮吸过的乳房有福了。耶稣却说,那听了神的圣言而遵守的人才有福。(路加福音11:27-28)
此处,当那个女人在谈论祂的母亲时,主在谈论前面引用的经文所提到的人,即:“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这等于说“那听了神的圣言而遵守的人才有福”。约翰福音:
耶稣见祂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然后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那刻起,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27)
从这些话明显看出,主照着她看见祂在十字架上时所想的而对她说话;即便那个时候,祂也没有称她为母亲,而是叫她“妇人”;祂将母亲这个名转给了门徒所表示的那些人;因此,祂对门徒说:“看,你的母亲。”这个问题从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话看得更清楚: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马可福音12:35-37;路加福音20:42-44)
因此,就肉体而言,祂不再是大卫的子孙。
至于分离并脱去主从祂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必须补充的是,那些对主的人身或人性持守纯肉体的观念,看待它如同看待其他任何人的人身或人性的人并不明白这一点。因此,对这些人来说,这些问题就是一块绊脚石。他们不知道,生命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或我们的生命决定了我们是谁;生命的神性存在,或耶和华,自成孕时就是主的;并且这生命的存在通过合一而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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