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64.“神已将所要作的事指示法老了”表属世层被允许觉察所提供的事。这从“神所要作的事”和“指示”的含义,以及“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神所要作的事”是指所提供的事,如下文所述;“指示”是指交流并让人去觉察(参看3608, 4856节);“法老”是指属世层(5263节)。由此明显可知,“神已将所要作的事指示法老了”表示属世层被允许觉察所提供的事。
“神所要作的事”之所以是所提供的事,是因为神,即主所作的一切事都是祂的提供。提供的每个行为都是神性,因它含有永恒和无限之物在里面。它含有永恒之物,是因为它的关注点不受任何起始或终结的限制;它含有无限之物,是因为它同时关注每个具体部分里面的整个整体,以及整个整体里面的每个具体部分。这一切被称为“提供”;由于主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含有永恒和无限之物在里面,所以祂的行为不能用其它任何词,只能用“提供”来描述。主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含有无限和永恒之物在里面,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真理将在别处举例来说明。
2552.“亚伯拉罕说”表示作为回答的一种感知。这从“说”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多次解释了在圣言历史部分中“说”的含义(1791, 1815, 1819, 1822, 1898, 1919, 2061, 2080, 2238, 2260, 2271, 2287节)。至于“亚比米勒对亚伯拉罕说”表示主出于信之教义的思考,“亚伯拉罕说”表示作为回答的一种感知,情况乃是这样:感知是更高的东西,主从神性本身获得感知;而思维是较低的东西,主从理解力本身获得思维。由于祂的思维源于感知,所以思维的回答也源于感知。这个现象可通过人里面某种类似的东西来说明。属天人只能从感知思考,而属灵人只能从良心思考(2515节)。和属灵人的良心一样,属天人的感知也来自主;但属天人自己看不到这一点。而另一方面,他们的思维来自理性,在他们看来似乎来自他们自己。所以当一个人理性思考任何问题时,回答或思维的结论要么来自感知,要么来自良心。因此,主照着他的生命状态和情感,以及被植入或铭刻在他里面并与其状态和情感一致的教义真理而给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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