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73.“神已将所要作的事”表关于所提供的事。这从“神所要作的事”的含义清楚可知,“神所要作的事”是指所提供的事,如前所述(5264节)。
2858.“一同往别是巴去”表示在仁与信之教义上的发展,这教义是神性,并与人类理性观念联合。这从“别是巴”的含义清楚可知,“别是巴”是指仁与信之教义,这教义是神性,并与人类理性观念联合(参看2614, 2723节)。“少年人”(或仆人)表示人类理性观念(2782, 2792, 2856节);他们与亚伯拉罕一同往别是巴去表示与他们联合的教义是神性(参看27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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