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91.“征收埃及地的五分之一”表那要被保存,然后储存起来的。这从“征收五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征收五分之一”含有和什一税或什一奉献,即征收十分之一差不多的意思。在圣言中,“什一税”表示保存余剩,而保存余剩就是聚敛良善与真理,然后把它们储存起来。因为余剩就是储存在内层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参看468, 530, 560, 561, 661, 1050, 1906, 2284, 5135);在圣言中,“什一税”表示余剩(参看576, 1738, 2280);“十”也是(1906, 2284节);因此,“五”同样是,这个数字是十的一半。在圣言中,数字的一半或两倍和这个数字本身具有同样的含义。如“20”与“10”意思一样,“4”和“2”意思一样,“6”和“3”意思一样,“24”和“12”意思一样,等等。相乘后的数字也具有同样的含义,如“100”或“1000”和“10”的意思一样,“72”,以及“144”和“12”意思一样。因此,仅从相乘的简单数字就能看出复合数字里面包含什么;因为复合数是这些简单数的乘积。同样,更简单的数字里面包含什么,也能从它们的整数看出来。如“5”就能从“10”看出来,“2.5”从“5”可以看出来,等等。一般来说,要知道,倍数(即相乘后的数字)和它们的因数(即相乘的简单数字)意思一样,只是更充分、完全;而商(即除开以后的数)与它们的复数(即被除数和除数)意思一样,只是不那么完全。
关于“5”这个具体数字,这个数字具有双重含义。首先,它表示一点或少量,因而表示某种事物;第二,它表示余剩。相对于表示大量的数字,即“1000”、“100”,因而“10”来说,它表示一点或少量。“1000”和“100”表示大量(参看2575, 2636);因此“10”也是(3107, 4638节)。正因如此,“5”表示一点或少量,以及某种事物(649, 4638节)。当与“10”有关时,“5”表示余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10”表示余剩,如前所述。事实上,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575, 647, 648,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264, 4495, 4670, 5265节)。
凡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并未显现在文字中的内义之人,都因圣言中的数字表示真实事物而感到大为惊讶。他惊讶的主要原因是,他无法通过数字形成任何属灵观念;而事实上,天使所知的属灵观念就呈现为数字(参看5265节)。诚然,他或许与数字相对应的观念或真实事物是什么;但这种对应关系的源头仍向他隐藏;如“12”与信的全部事物的对应关系的源头,“7”与神圣事物的对应关系的源头,以及“10”、“5”与主储存在内层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的对应关系的源头,等等。即便如此,如果人们简单地知道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并凭这种对应关系知道圣言中的每个数字皆表示灵界中的某个事物,因而被赋予他们的神性之物就隐藏在他们里面,这就足够了。
以下面提到“5”的经文为例;如主在马太福音(25:14及以后)中的比喻:一个人要往外国去,便把他的家业交在他仆人手里;给了第一个仆人五千银子,第二个二千,第三个一千。那领五千的仆人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了五千;那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但那领一千的却将主人的钱藏在地里。思维没有超越字义的人只知道这许多数字,即五、二、一,凑起来只是为了编织寓言故事,并不涉及更多东西;而事实上,这些数字本身就包含某个奥秘在里面。“那领五千银子的仆人”表示那些已经领受从主而来的良善与真理,因而已经接受余剩的人;“那领二千的”表示那些在生命后期已将仁联结于信的人;“那领一千的”表示那些接受无仁的唯信之人。论到这第三个仆人,经上说:“他将主人的银子藏在地里”;因为他所拥有的“银子”在内义上表示系信之真理的真理(参看1551, 2954节);无仁之信不能获利,或结出果实。这些就是这些数字所包含的事物。
其它比喻也一样,如路加福音(19:12及以后)中的比喻:有一个人往辽远的地区去得国,便交给他仆人十锭银子,吩咐他们用来作生意,直等他回来。当他回来时,头一个说:“主啊,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十锭。”主人对他说:“好!良善的仆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说:“主啊,你的一锭银子已经赚了五锭。”主人也对他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第三个把他的一锭银子包在手巾里存着。可主人却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此处“十”和“五”同样表示余剩,“十”表示更多,“五”表示少许。把他的一锭银子包在手巾里存着的那个人描述了那些获得信之真理,却没有将它们与仁之良善联结起来,以致这些真理根本没有获利或结出果实的人。
主提及这些数字的其它地方也一样,如被请赴筵席的人说:“我买了五对牛,要去试一试”(路加福音14:19);财主对亚伯拉罕说:“我有五个弟兄”;可以派个人警告他们,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路加福音16:28);十个童女,五个聪明的,五个愚拙的(马太福音25:1-13);主的这些话同样如此:“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是要有分裂;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路加福音12:51,52)。历史记述所给出的以下细节也包含这类数字,即:主用五个饼、两条鱼使五千人吃饱,并吩咐他们一百一排,五十一排地坐下;他们吃了后,把零碎收拾起来,装满了十二个篮子(马太福音14:15-21;马可福音6:38及以后;路加福音9:12-17;约翰福音6:5-13)。
由于这些细节都是历史,所以人们很难相信它们里面所包含的数字竟然具有灵义。也就是说,人数“五千”具有灵义;饼数“五”,以及鱼数“二”也具有灵义。一起坐下来的人数,即一百和五十各自也有一个灵义;最后盛零碎的篮子数,即“十二”同样有灵义。虽然看上去令人难以置信,但每个细节却含有某个奥秘。因为每个细节都是按天意发生的,以便它们能代表神性事物。
在以下经文中,“五”也表示灵界中具有类似性质的事物,它在两种意义,即正面意义和反面意义上都对应于这类事物。以赛亚书:
其间所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被摇了,在最高的树梢上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果树的旁枝上只剩四五个果子。(以赛亚书17:6)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的人说迦南的方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以赛亚书19:18)
一人叱喝,必令千人逃跑;五人叱喝,你们都必逃跑。以致剩下的,好像山顶的旗杆,冈上的大旗。(以赛亚书30:17)
启示录:
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并且吩咐它们说,不许它们杀死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只叫他们受痛苦五个月。(启示录9:1,3-5,10)
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那七头就是七座山,就是女人所坐的地方。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启示录17:9-10)
在以下地方,数字“五”具有同样的代表意义:要照着岁数,从一月到五岁,从五岁到二十岁给男人和女人估价(利未记27:1-9)。又,若把田赎回,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利未记27:19)。若要赎这十分之一,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利未记27:31)。要用五舍客勒银子赎回多余的头生之人(民数记3:46 到最后)。头生的不洁净牲畜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赎回(利未记27:27)。要加上五分之一部分作为所犯罪孽的罚款(利未记22:14;27:13,15;民数记5:6-8)。人若偷了一只公牛或绵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只母牛赔一只公牛,四只绵羊赔一只绵羊(出埃及记22:1)。
数字“五”含有属天的奥秘,“十”也是,这一事实从列王纪上中所提到的基路伯明显看出来:
所罗门在内殿用橄榄木做两个基路伯,各高十肘。一个基路伯的一个翅膀长五肘,那基路伯的一个翅膀也长五肘;从这翅膀尖到那翅膀尖,共有十肘;那一个基路伯也是十肘。两个基路伯的尺寸、形像都是一样。(列王纪上6:23-27)
这一事实从圣殿周围的铜盆,从灯台也能明显看出来,对此列王纪中记着说:
五个盆座安在殿的右边;五个放在殿的左边。内殿前的灯台五个在右边,五个在左边。(列王纪上7:39, 49)
铜海从这边到那边有十肘,高五肘,围三十肘。(列王纪上7:23)
规定这一切是为了数字“十”和“五”,以及“三十”能表示神圣事物,尽管从几何学的角度来看,周长的数字与直径并不相符;但从属灵的角度来看,它涉及这个器皿的边所表之物。
在灵界,一切数字皆表示真实事物;这一点从以西结书中所用到的数字很明显地看出来,那里描述了新地、新城、新殿,以及天使所量的详细尺寸(参看以西结书40-43, 45-49章)。这些章节所用到的数字所描述的,几乎都是神圣事物;因此,人若不知道这些数字包含什么,对包含在其中的奥秘几乎一无所知。那里出现了数字10和数字5(以西结书40:7,11,48;41:2,9,11-12;42:4;45:11,14),另外还出现了这些数字的乘积,即25、50、500、5000。从这些章节中的细节明显可知新地、新城、新殿表示主在天上的国度,因而表示祂在地上的教会。
之所以在此将提到数字“五”的这些例子收集在一起,是因为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埃及地,在七个丰年,要征收埃及地五分之一的粮食,收存起来以应付将来的荒年。这表明“五分之一”表示主储存在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主将它们保存在这人里面,以备将来饥荒之时,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缺乏、剥夺之时所用。因为若非主将这类良善与真理储存在人里面,就没有在试探和消磨的状态下将他提升上来的任何东西,因而没有使他有可能重生的任何东西;以致他到了来世没有任何得救的手段。
6534.“马兵”表理智概念。这从“马兵”的含义清楚可知,“马兵”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因为“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0-2762, 3217, 5321, 6125节)。“马兵”表示属于理解力或领悟力的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
耶和华独自引导他,耶和华使他乘驾地的高处。(申命记32:12, 13)
这论及古教会;“使他乘驾地的高处”表示赋予卓越、高级的理解力。
诗篇:
在你的威严中爬上你的战车,乘上真理、柔和、公义的道,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诗篇45:4)
这论及主;“乘上真理的道(或圣言)”表示拥有对真理的纯正理解。又:
你们当歌颂神,赞美祂的名;尊崇那位驾云的,祂的名是耶和华。(诗篇68:4)
这也论及主;“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 4060, 4391, 5922, 6343e节);“驾云”是指在内义中,内义里面的真理就在它所能带来的一切聪明和智慧之中。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张开眼睛看顾犹大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马匹”表示理解力;“骑马的”或“马兵”表示领悟力。谁看不出“马匹”在此不是指马,“骑马的”也不是指骑马的人;而是指诸如能被惊惶和颠狂,以及瞎眼击打的某种事物?显然,这种事物属于理解力或领悟力。
“马匹”和“马兵”表示理智概念,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推理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一点可见于启示录: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他们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我就观看,见有一匹黑马;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启示录6:2, 4, 5, 8)
此处“马”和“骑马的”表示诸如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有关的那类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诸如与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有关的那类事物,这从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白马和骑在它上面的”表示由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所构成的理解力;“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启示录(启示录19:11, 13, 16)已明确指出。“红马和骑在它上面的”表示由恶欲所产生的推理,这些推理向出自圣言的真理施暴;“黑马和骑在它上面的”表示摧毁理解真理的能力;而“灰色马和骑在它上面的”表示由这种摧毁所导致的诅咒。
就反面意义而言,“马”和“马兵”表示败坏的理解力和它所产生的虚假,如以西结书:
阿荷拉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总督和领袖,他们都是可爱的少年人、骑着马的兵。她妹妹阿荷利巴贪恋亚述人,总督和领袖,就是她的邻舍,就是穿极华美的衣服、骑着马的兵,他们都是可爱的少年人。(以西结书23:5,6,11,12)
“阿荷拉”表示败坏的属灵教会,就是“撒玛利亚”;“阿荷利巴”表示败坏的属天教会,就是“耶路撒冷”;因为属于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代表属灵教会,而属于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代表属天教会。“亚述”和“亚述人”表示反对信之真理的推理(1186节);“骑着马的兵”表示败坏的理解力,虚假由此产生。
哈巴谷书:
我必兴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残忍暴躁的民族,向宽阔之地进发,占据那不属自己的住处;他们的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他们的马兵散开,马兵都从远方而来。(哈巴谷书1:6,8)
“迦勒底人”表示那些陷入虚假,但外在看似处于真理的人,因而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而“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1182, 1368节)。“向宽阔之地进发”表示摧毁真理。“宽阔之地”表示真理(参看3433, 3434, 4482节)。由此明显可知,“散开、从远而来的马兵”表示属于败坏的理解力的事物,因而表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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