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10736.后来我意识到,就我的灵而言,我在星空之中,远在我们太阳系之外;这一点能从状态的变化和由此而来的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行程明显可知。我最终听见灵人在我后来所看见的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过后,他们说,别处的访客有时造访他们;这些访客跟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向我指出这些访客到来的途径,我由此意识到,他们是属于我们地球的一些灵人。当问他们这些访客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回答说,这些访客告诉他们,人们要信分为三个位格的一位神性,但他们仍将这三个位格称作一位神。当他们调查这些访客的思维观念时,这种观念却呈现为彼此不同且分离的三位,而不是从一个进入另一个的连续的三位;在有些人那里则呈现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尽管他们称每个位格为神,并且对每一个都持有不同的观念,但仍说他们是一位神。与我交谈的灵人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访客他们搞糊涂了,因为他们思想三位,却又说一位;而事实上,他们所说的应该与他们所想的相符。当时,他们也调查了陪同我的那位传教士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守哪种观念。他脑海中的画面描绘了三位神,但他通过把他们从一个继续到另一个而变成一位;然而,他头脑中的观念将这种三位一体表现为一个因是神性故是不可见的实体。当这种观念表现出来时,人们认识到,他只思想父,不思想主,他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至内在的组成部分就是他的神。要记住,在来世,每个人对任何事物的思维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的信仰的性质都通过这种呈现被调查。还要记住,每个人对神的思维观念是最重要的观念;如果这些观念是纯正的,与天堂的结合就会通过它们实现,因为是神性构成了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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