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335

5335.“约瑟年三

5335.“约瑟年三十岁”表余剩的数量完整之时的状态。这从“三十”和“岁”的含义清楚可知:“三十”是指余剩的完整数目,如下文所述;“岁”(即年)是指状态(参看482, 487, 488, 493, 893节)。在圣言中,“三十”这个数字表示些许争战的存在,还表示余剩的完整数目。它之所以具有这种双重含义,是因为它是由五和六,或三和十相乘得来的。当是五和六的乘积时,它表示些许争战的存在(2276节),因为“五”表示些许(4638, 5291节),“六”表示争战(720, 730, 737, 900, 1709节);但当是三和十的乘积时,它表示余留的完整数目,因为“三”表示完整之物(2788, 4495节),“十”表示余剩(576, 1906, 2284节)。一个复合数含有与构成它的简单数差不多的意思(参看5291)。余剩是指已被主储存在人之内层的联结于良善的真理(参看468, 530, 560, 561, 576, 660, 1050, 1738, 1906, 2284, 5135节)。
  在马可福音中,“三十”、“六十”和“一百”也表示余剩的完整数字:
  又有落在好土里的种子,就发生长大,结着果实,结成了三十倍的,六十倍的,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20)
  由于所有这些数字都乘以十得来的,所以它们表示余剩的完整数目。还由于人在接受余剩的完整数目之前,无法重生,也就是被允许进入藉以实现重生的属灵试探,所以经上规定利未人未年满三十岁不可在会幕里办事,这些事或职责也被称为“任职”,如我们在摩西五经所读到的:
  你从利未人中,将哥辖子孙的总数,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全都计算。(民数记4:2-3)
  论到哥顺子孙、米拉利子孙的话也一样(民数记4:22-23, 29-30, 35, 39, 43)。大卫登基作王时年三十岁含有类似事物(撒母耳记下5:4)。由此可见为何主直到三十岁才为人所知(路加福音3:23),因为在那个年纪,余剩的完整数目才存在于祂里面;只是主所拥有的这些余剩是祂自己为自己获得的。它们也是神性余剩,主凭借它们将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联结起来,并使得这人身本质变成神性(1906节)。“三十岁”表示当余剩的数量完整之时的状态,以及利未人年满三十岁才开始履行他们的特定职责,就是从祂来的。由于大卫要代表主的王权,所以他也是等到三十岁才登基作王。因为一切代表皆源于主,故一切代表皆与主有关。
  

天堂与地狱 #58

58.最后,必须说明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属天的奥秘 #8067

8067.“在你两眼

8067.“在你两眼之间作纪念”表它必始终在他们的理解力中。这从“纪念”和“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纪念”也指不断想起,经上之所以说“纪念”,是因为在圣言中,它论及理解力,而“记号”论及意愿;“眼”是指理解力(参看2701, 3820, 4403-4421, 4523-4534节)。这就是为何“在你两眼之间作纪念”表示它必始终在他们的理解力中,也就是在他们的思维中。必须简要说一说当如何理解它必始终在理解力中,始终在意愿里。那些通过信和仁铭刻在一个人身上,也就是他完全相信并热爱的事物始终在他的思维和意愿中。甚至他正在思考并忙于其它事,以为那时它们并未出现在他心智中的时候,也在思考并意愿它们。因为它们的确在构成其心智品质的事物当中。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围绕一个灵人或一位天使的属灵气场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当这个灵人或天使靠近时,从该气场立刻就能得知他的信和仁,以及他心里拥有的许多事物,尽管当时他根本没有思想它们。这类事物构成每个人心智的生命,并且总是留在那里。这些事能通过在人里面所观察到的众多细节来说明,如他对各种事物的反思,他的情感,从小在他里面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等等,它们不断出现并占统治地位,尽管他根本没有有意识地去想它们。对邻之爱,对神之爱,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以及信也是这样。处于这些爱和信的人不断意愿并思考它们;因为这爱和信就在这些人里面,当他们如此行时,或说当它们在里面时,就说它们“处处掌权”(6159, 6571, 76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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