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55.“因为神使我多结果实”表随之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这从“多结果实”的含义清楚可知,“多结果实”是指增多,即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因为“结果实”论及良善,“增多”论及真理(43, 55, 913, 983, 1940, 2846, 2847节)。在原文,“以法莲”这个名字源于表示结果实的一个词,其性质就包含在这句话里:“神使我在受苦之地多结果实”。该性质就是,在那里所遭受的试探结束后,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属世层里面增多。不过,必须简要描述一下何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当人处于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时,他也处于对真理的爱。故他越处于这良善,就越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因为良善存在于真理里面,犹如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
因此,良善使真理增多的程度,就是它自我繁殖的程度;它若是真仁爱的良善,就会在真理里面并通过真理无穷无尽地自我繁殖。因为良善或真理是没有限制的。这种无限就存在于真理或良善的每一个形式里面,因为每一个形式都来源于这无限。然而,这种无穷无尽的品质永远无法与无限本身相提并论,因为有限与无限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今日的教会几乎没有任何真理的增多,原因在于:如今纯正仁爱的良善是不存在的。教会以为人只要简单地知道他出生所在的教会的信条,并以各种方式坚定赞同它们就足够了。但是,凡处于真仁爱的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都不会同意这一点,而是渴望从圣言得到启示,澄清何为真理,并在坚定赞同这真理之前先明白它。此外,他凭良善明白真理,事实上,对真理的觉知源于良善;因为主就在那良善里面,并赐予觉知。当人以这种方式从主接受真理时,他就会使这真理无限增多。这好比一粒小种子长成一棵大树,结出更多小种子;这些小种子反过来又长成花园,等等。
4733.“说,我们不可害他的性命”表它必不遭到毁灭,因为它是宗教的生命。这从“害”和“性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害”是指毁灭;“性命”(即灵魂)是指生命(1000, 1005, 1436, 1742节),在此是指宗教的生命。对主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和敬拜是宗教的生命,这一点从刚才所述(4731节)明显可知,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渴望敬拜他用自己的觉知和思维对其形成某种概念的东西,对感官人来说,甚至是他们能以某种感官感知到的东西;他们也不愿去敬拜,除非神性在其中。这是全人类的共性。因此,外邦人敬拜他们以为里面有神性的偶像,而其他人则敬拜他们以之为神明或圣徒的死人。因为若非有某种能刺激他的感官,就无法在他里面唤起任何东西。
那些声称承认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但对其又没有形像的概念之人大部分不承认任何神,而是承认自然,因为他们能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基督徒当中众多有学问的人都是这样;还因为他们不相信主的人身是神性。因此,为防止远离神性,并变得肉体化的人敬拜木、石;也为了防止他们敬拜某个死人,因而敬拜这个人里面的某个魔鬼,而不去敬拜神自己,因为他们无法以任何方式感知到祂,因此为了防止教会的一切事物灭亡,以及人类连同教会一道灭亡,神性本身愿意披上人身,并将它变成神性。所以要让有学问的人当心,不要在思想主之人身的同时,认为它不是神性。否则,他们会给自己设置绊脚石,最终什么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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