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和天堂的喜乐
537.有一个灵人曾在我左侧缠着我,问我是否知道他怎样才能进入天堂。我被允许告诉他,进入天堂的许可唯独属于主,只有祂知道人的性质。众多从世上来的人只追求进入天堂,对何为天堂或天堂的喜乐一无所知。他们没有意识到,天堂就是相爱,天堂的喜乐就是相爱所赋予的喜乐。因此,那些对这一切一无所知的人首先通过亲身经历被教导何为天堂及其喜乐。例如,有一个刚从世上来的灵人就这样渴望天堂,为使他能感知到天堂是何性质,他的内层被打开,好叫他感受某种天堂的喜乐。但一感觉到它,他就开始哀叹、翻滚,乞求释放,声称他痛苦得无法存活。于是他的内层便朝天堂关闭,然后他才恢复过来。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那些没有为天堂做好预备的人若被带到天堂,哪怕就一会儿,会遭受何等的良心折磨和痛苦。
3023.“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起誓”表示对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的最神圣义务。这从“叫人起誓”的含义清楚可知,“叫人起誓”是指人通过起誓承担义务。因为起誓无非是指承担义务,当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也就是指着在上和在下的神性,或也可说,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起誓时,这种义务是最神圣的。“耶和华,天上的神”因论及主而表示被称为“父”的耶和华自己;主从父成孕,因此父是主的神性本质,因为成孕本身提供了实际的本质,主从这本质存在,或说拥有自己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耶和华,地上的神”表示被称为“子”的耶和华,因而表示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当主将这人身或人性本质也变成神性时,它就从神性本质产生或出来了。因此,“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存在于至高事物中的神性,而“耶和华,地上的神”则表示存在于从至高事物降下来的一切事物中的神性。但主被称为“耶和华,天上的神”,凭的是祂在天上的神性;被称为“耶和华,地上的神”,凭的是祂在地上的神性。天上的神性也是指在人的内在层面与他同在的神性,而地上的神性是在他的外在层面与他同在的神性。人的内在就是他的天,因为他通过内在与天使联结;而他的外在是他的地,他通过外在与世人联结(82, 913, 1411, 1733节)。当一个人重生时,内在便流入外在,外在则从内在存在。这也表明何为教会的内在,何为教会的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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