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祂创造了他们,有男有女。上古教会熟知男女的内义,但当圣言的内义在他们的后代中遗失时,这奥秘也就消失了。上古之人以婚姻为最大幸福和快乐,凡能拿来与婚姻对比之物,他们都会拿来对比,以便他们能在其它事物中感知婚姻的幸福。他们也是内在人,故只以内在事物为乐。他们只是拿眼看看外在事物,思想的却是这些事物所代表的东西。所以外在事物对他们来说什么都不是,仅仅是一个跳板或手段,使他们将自己的思维转向内在事物,再从这些事物转向属天事物,从而转向主(对他们来说,主就是一切),进而转向天堂的婚姻,他们发觉自己婚姻的幸福就来自天堂的婚姻。因此,他们称属灵人的理解力为“男”,称其意愿为“女”;当两者行如一体时,他们就称它为一个婚姻。因教会对良善的情感而将教会本身称为女儿或女子、童女(如锡安的童女,耶路撒冷的童女),还称为妻子,这种习惯用语就源于该教会。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下一章(2:24)和第三章(3:15)。
10488.“你们各人把剑配在大腿边”表源于良善的真理与来自邪恶的虚假进行争战。这从“剑”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剑”是指与虚假进行争战的真理(参看2799, 8294节);“大腿”是指爱之良善(参看3021, 4277, 4280, 5050-5062, 9961节)。之所以说“把剑配在大腿边”,是因为与虚假和邪恶争战并战胜它们的真理必须来源于良善。真理所拥有的一切能力皆源于它。没有良善,真理甚至不是真理,因为它只不过是没有生命的记忆知识;因此,没有良善的真理根本没有任何能力。源于良善的真理是指与真理相一致的生活,因为良善与生活有关。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把剑配在大腿边”,在诗篇也是,在那里,经上论到主说:
勇士啊,愿你腰间佩剑, 大展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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