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祂创造了他们,有男有女。上古教会熟知男女的内义,但当圣言的内义在他们的后代中遗失时,这奥秘也就消失了。上古之人以婚姻为最大幸福和快乐,凡能拿来与婚姻对比之物,他们都会拿来对比,以便他们能在其它事物中感知婚姻的幸福。他们也是内在人,故只以内在事物为乐。他们只是拿眼看看外在事物,思想的却是这些事物所代表的东西。所以外在事物对他们来说什么都不是,仅仅是一个跳板或手段,使他们将自己的思维转向内在事物,再从这些事物转向属天事物,从而转向主(对他们来说,主就是一切),进而转向天堂的婚姻,他们发觉自己婚姻的幸福就来自天堂的婚姻。因此,他们称属灵人的理解力为“男”,称其意愿为“女”;当两者行如一体时,他们就称它为一个婚姻。因教会对良善的情感而将教会本身称为女儿或女子、童女(如锡安的童女,耶路撒冷的童女),还称为妻子,这种习惯用语就源于该教会。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下一章(2:24)和第三章(3:15)。
3834.“拉班带女儿利亚来送给雅各,雅各就与她同房”表只有与外在真理情感的结合。这从“利亚”的代表清楚可知,“利亚”是指对外在真理的情感(参看3793, 3819节)。把她“送给雅各”明显表示诸如婚姻那样的结合。此中情形是这样:人若感受到对内在真理的情感,也就是渴望知道主国度的更多内在奥秘,那么一开始不会与这些奥秘结合,尽管他知道它们,有时也承认,并且似乎相信它们。因为世俗和肉体的情感仍然存在,这些情感使他接受并似乎相信这些奥秘。但这些情感越存在,内在真理就越无法与他结合。只有对源自良善的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才能将这些奥秘附着在他身上。人越被这些情感所打动,更多的内在真理就越与他结合,因为真理是接受良善的器皿。
事实上,主规定,除了纯正的情感外,诸如一切内在真理的属天和属灵真理不可与其它任何情感结合。因此,对源自良善的真理的普遍情感先到来,而被植入其中的真理无非是普遍真理。真理的状态与良善的状态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信的状态与仁的状态完全一致。例如:恶人有可能知道主统治整个天堂,也可能知道天堂在于相爱和对主之爱,以及凡在天堂者都凭这些爱而与主结合,并接受那里的智慧和幸福。恶人甚至确信所有这一切都是真的。但信之真理仍不会与他们结合,更不用说爱之良善了。从生活就能知道这些是否与一个人结合,就像凭果子能认出树一样。对恶人来说,这种情形就像无籽的葡萄。当被埋在地里时,无论土壤多么肥沃,它们会分解为纯粹的肥料。这种情形还像夜间的幻火之光,太阳一升起就会消失。蒙主的神圣怜悯,后面会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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