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祂创造了他们,有男有女。上古教会熟知男女的内义,但当圣言的内义在他们的后代中遗失时,这奥秘也就消失了。上古之人以婚姻为最大幸福和快乐,凡能拿来与婚姻对比之物,他们都会拿来对比,以便他们能在其它事物中感知婚姻的幸福。他们也是内在人,故只以内在事物为乐。他们只是拿眼看看外在事物,思想的却是这些事物所代表的东西。所以外在事物对他们来说什么都不是,仅仅是一个跳板或手段,使他们将自己的思维转向内在事物,再从这些事物转向属天事物,从而转向主(对他们来说,主就是一切),进而转向天堂的婚姻,他们发觉自己婚姻的幸福就来自天堂的婚姻。因此,他们称属灵人的理解力为“男”,称其意愿为“女”;当两者行如一体时,他们就称它为一个婚姻。因教会对良善的情感而将教会本身称为女儿或女子、童女(如锡安的童女,耶路撒冷的童女),还称为妻子,这种习惯用语就源于该教会。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下一章(2:24)和第三章(3:15)。
4358.“就说,这些和你同行的是谁呢”表承认。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字上的询问并非至高意义上的询问;至高意义上所论述的主无需询问人,因为祂知道一切事,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此,“这些和你同行的是谁呢”这个问题表示承认。因为“以扫”代表主的神性属世良善,神性良善立刻承认与它结合的真理。此外,一切良善都如此行,因为良善没有它称之为真理的事物,就无法存在;而真理没有它们称之为良善的东西,也无法存在。这二者自动结合;不过,良善如何,与它结合的真理就如何。正是良善承认它们;并与它们结合,如同丈夫与妻子结合;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是灵义上的婚姻(参看2508, 2618节)。良善承认自己的真理,真理承认自己的良善,它们由此结合在一起(参看3101, 3102, 3161, 3179, 31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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