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4

54.祂创造了他们,

54.祂创造了他们,有男有女。上古教会熟知男女的内义,但当圣言的内义在他们的后代中遗失时,这奥秘也就消失了。上古之人以婚姻为最大幸福和快乐,凡能拿来与婚姻对比之物,他们都会拿来对比,以便他们能在其它事物中感知婚姻的幸福。他们也是内在人,故只以内在事物为乐。他们只是拿眼看看外在事物,思想的却是这些事物所代表的东西。所以外在事物对他们来说什么都不是,仅仅是一个跳板或手段,使他们将自己的思维转向内在事物,再从这些事物转向属天事物,从而转向主(对他们来说,主就是一切),进而转向天堂的婚姻,他们发觉自己婚姻的幸福就来自天堂的婚姻。因此,他们称属灵人的理解力为“男”,称其意愿为“女”;当两者行如一体时,他们就称它为一个婚姻。因教会对良善的情感而将教会本身称为女儿或女子、童女(如锡安的童女,耶路撒冷的童女),还称为妻子,这种习惯用语就源于该教会。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下一章(2:24)和第三章(3:15)。

属天的奥秘 #4406

4406.由于眼睛的

4406.由于眼睛的视觉对应于理解,所以视觉也归于理解,被称为理性视觉(intellectual sight)。另外,人所洞察到的事物被称作该视觉的对象。在日常语言中,当理解了一些事时,我们也会说“看到”了;光和启示,以及由此而来的清晰也论及理解;另一方面,阴影和黑暗,以及由此而来的模糊,也论及理解。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这些及类似术语才会进入人们的日常语言中。因为人的灵居于天堂之光,而他的肉体则居于尘世之光;灵才是那活在肉身中的,也是那进行思考的。因此,许多内在性质的事物以这种方式落入话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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