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祂创造了他们,有男有女。上古教会熟知男女的内义,但当圣言的内义在他们的后代中遗失时,这奥秘也就消失了。上古之人以婚姻为最大幸福和快乐,凡能拿来与婚姻对比之物,他们都会拿来对比,以便他们能在其它事物中感知婚姻的幸福。他们也是内在人,故只以内在事物为乐。他们只是拿眼看看外在事物,思想的却是这些事物所代表的东西。所以外在事物对他们来说什么都不是,仅仅是一个跳板或手段,使他们将自己的思维转向内在事物,再从这些事物转向属天事物,从而转向主(对他们来说,主就是一切),进而转向天堂的婚姻,他们发觉自己婚姻的幸福就来自天堂的婚姻。因此,他们称属灵人的理解力为“男”,称其意愿为“女”;当两者行如一体时,他们就称它为一个婚姻。因教会对良善的情感而将教会本身称为女儿或女子、童女(如锡安的童女,耶路撒冷的童女),还称为妻子,这种习惯用语就源于该教会。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下一章(2:24)和第三章(3:15)。
9550.“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表它的一切必须源于良善。这从“实心”的含义清楚可知,“实心”是指全部,因而是指它的一切源于“金”所表示的良善的必要性。事实上,“灯台”因用来发光而表示的整个属灵层由属天层产生,也通过属天层而不断存在,正如一切真理皆源于良善。如果拿走良善,真理瞬间就灭绝,因为良善是真理的灵魂。此处的情形就像爱之良善和思维的关系。如果拿走情感,思维瞬间就灭绝;因为情感是思维的实际生命或灵魂。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皆与良善有关,源于它的一切思维皆与真理有关。源于良善的真理被称为属灵的,真理所源于的良善被称为属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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