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400

5400.“雅各见”

5400.“雅各见”表构成信的事物。这从“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构成信的事物(参看897, 2325, 2807, 3863, 3869, 4403-4421节)。因为从诸如属世界的那类事物那里抽象出来的属灵看见,无非是对真理的觉知,或对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觉知。因此,“见”在内义上并没有其它含义。事实上,当属世界的事物被移除时,内义就会浮现出来;因为内义涉及属天堂的那类事物。
  使人能在天堂看见的天堂之光就是从主所得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在天使眼前显为光,而这光比世间正午之光还明亮上千倍;这光因含有生命在里头,故同时光照天使眼睛的视觉,也光照其理解力的视觉,赋予他们对真理的洞察力,而真理则受存在于他们里面的良善的量和质调控。由于本章在内义上论述那些构成信的事物,也就是教会所知的真理,故本章一开始就用了动词“见”,“见”表示构成信的事物。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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