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5.为叫我了解天堂和天堂喜乐的性质和品质,主常许我长时间地感受天堂喜乐的种种快乐。我因通过亲身体验而获知它们,故的确能知道它们,却根本不能付诸于言语。然而,为了提供对它的某种概念,我可以这么说,天堂的喜乐是对无数快乐和喜乐的一种情感,这无数快乐和喜乐一起形成一个总的、所有人共享的喜乐。在这总的喜乐,也就是总的情感里面有无数模糊而非清晰地进入感知的和谐情感,因为感知是极其笼统的。即便如此,我仍被允许觉察到感知里面有无数事物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被组织起来。这无数事物从存在于天堂的秩序中流出,这秩序决定了它们的性质。
这种秩序存在于情感的最小元素中,所有这些元素都照着感受这种情感的那个人的能力而一起呈现并被感知为一个整的总体。总而言之,每个总体喜乐或情感都有无数以最完美的形式组织起来的部分;每个部分都是活的,都影响我们,甚至影响我们至内在的事物,因为天堂的喜乐就来自至内在事物。我还发觉,喜乐和愉悦似乎来自我的心脏,并极其轻柔地渗透到我身体的所有至内在纤维,从而渗透到所有纤维束。这种至内在的快乐感觉似乎使得每根纤维仿佛完全由喜乐和愉悦,以及伴随喜乐和愉悦的一切感知和感觉构成。这些纤维似乎充满快乐。拿我们在肉体放纵中所感受到的喜乐与这些喜乐相比,如同拿粗糙刺鼻的灰尘与纯净而柔和的微风相比。
5132.“施怜悯与我”表对仁爱的接受。这从“怜悯”的含义清楚可知,“怜悯”是指爱(参看3063,3073,3120,5042节),在此是指对邻之爱,或仁爱,因为前面论及对信仰的接受(5130节);因为当感官层重生时,信与仁必在感官层面构成一体。“怜悯”之所以表示仁爱,是因为凡拥有仁爱的人都拥有怜悯,换句话说,凡爱自己邻舍的人都施怜悯与他。这也解释了为何圣言将仁爱行为描述为怜悯行为,如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马太福音25:35-36)
在其它地方,仁爱行为也被描述为向穷人、困苦人、寡妇和孤儿所行的怜悯行为。
就其本质而言,仁爱就在于渴望邻舍的福祉,对良善拥有一种情感,在承认良善就是邻舍,因而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就是邻舍,只是这些邻舍照着他们良善的程度而各不相同。因此,仁爱因在于对良善拥有一种情感,故也在于对那些陷入苦难的人心生怜悯。仁之良善就含有这种怜悯感在里面,因为它是从主对全人类的爱那里降下来的;这爱就是“怜悯”,因为整个人类都陷入苦难。怜悯有时也存在于没有仁爱的恶人中间;不过,这是由于他们自己受苦而引起的悲伤,因为它在于对与他们构成一体的朋友的关切,当这些朋友受苦时,他们也受苦。这种怜悯不是仁爱的怜悯,而是基于自我的朋友式的怜悯,就其本身而言,是怜悯的反面。因为这种人蔑视或仇恨除了自己,因而除了与他自己构成一体的朋友之外的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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