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5.为叫我了解天堂和天堂喜乐的性质和品质,主常许我长时间地感受天堂喜乐的种种快乐。我因通过亲身体验而获知它们,故的确能知道它们,却根本不能付诸于言语。然而,为了提供对它的某种概念,我可以这么说,天堂的喜乐是对无数快乐和喜乐的一种情感,这无数快乐和喜乐一起形成一个总的、所有人共享的喜乐。在这总的喜乐,也就是总的情感里面有无数模糊而非清晰地进入感知的和谐情感,因为感知是极其笼统的。即便如此,我仍被允许觉察到感知里面有无数事物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被组织起来。这无数事物从存在于天堂的秩序中流出,这秩序决定了它们的性质。
这种秩序存在于情感的最小元素中,所有这些元素都照着感受这种情感的那个人的能力而一起呈现并被感知为一个整的总体。总而言之,每个总体喜乐或情感都有无数以最完美的形式组织起来的部分;每个部分都是活的,都影响我们,甚至影响我们至内在的事物,因为天堂的喜乐就来自至内在事物。我还发觉,喜乐和愉悦似乎来自我的心脏,并极其轻柔地渗透到我身体的所有至内在纤维,从而渗透到所有纤维束。这种至内在的快乐感觉似乎使得每根纤维仿佛完全由喜乐和愉悦,以及伴随喜乐和愉悦的一切感知和感觉构成。这些纤维似乎充满快乐。拿我们在肉体放纵中所感受到的喜乐与这些喜乐相比,如同拿粗糙刺鼻的灰尘与纯净而柔和的微风相比。
9333.“我不在一年之内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表它们的逃跑,或移走它们,就是移走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不是仓促之间完成的。这从“撵出去”和“一年之内”的含义清楚可知:“撵出去”是指逃跑,因为在来世,那些陷入邪恶和虚假的人不是被赶出去的,而是自动逃跑的(也表示移走,可参看下文);“一年之内”是指仓促之间,因为经上在下文说:“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意思是照秩序逐渐移走。
当论及“邪恶和虚假”时,“撵出去”之所以表示移走,是因为邪恶和虚假不是从一个人那里被赶出去的,而是被移走的。凡不知道人摆脱邪恶和虚假,或他的罪得赦免是怎么回事的人,都以为当说罪被赦免时,它们就被抹除了。圣言的字义以这种方式说过几次,导致人们如此思想。结果,许多人的头脑被一种错误观念占据,即:他们获得赦免之后就是公义的、纯洁的。但是,这些人对罪得赦免的方式或说真正性质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没有人从罪中洁净;相反,当人们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能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时,他们被主从罪中阻止;当他们已经重生时,就能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因为那时他们获得了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生命。一个人从小所思所愿、所言所行的一切事,都被添加到他的生命中,并构成他的生命。这些事物无法被根除,只能被移走;当它们被移走时,此人就觉得自己似乎没有罪了,因为它们已经被移走了(8393, 8988e, 9014节)。当圣言说,一个人从罪中洁净,以及成为公义时,它是照表象说的;根据表象,人凭自己思考并实行良善和真理;而事实上,他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的帮助而如此行;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类似的话在其它地方说过多次。我被恩准从来世的灵魂得以知道这一切都是千真万确的。所有人都将构成他们生命的一切,也就是他们所思所愿、所言所行的任何事,甚至他们从小直到在世生命的最后阶段所耳闻目睹的任何事从这个世界带到来世,就连最细微的细节也不会缺失(2474节)。这时,那些在世上过着一种信与仁的生活之人就能远离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从而被提入天堂。然而,那些在世上没有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而是过着一种爱自己爱世界的生活之人就会沉入地狱,因为他们无法摆脱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撵出去”论及虚假和邪恶时,它表示移走。在这一节和下一节,这种移走就是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它的奥秘会在那里被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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