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95.“以色列说”表从属灵良善所得的觉知。这从“说”的含义和“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察觉,如前所述;“以色列”是指属灵良善(参看3654, 4598节)。以色列因是属灵良善,故也是内在的属灵教会(3305, 4286节);因为这个教会能成为一个教会凭的是它的属灵良善。属灵良善是已变成良善的真理;因为当人照真理生活时,这真理就变成了良善。当他如此行时,真理便进入他的意愿,从意愿进入行为,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当真理变成生活的一部分时,它就不再被称为真理,乃要称为良善。但将真理转变为良善的意愿是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中所形成的新意愿;这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属灵良善不同于属天良善,因为属天良善被植入人心智的意愿部分本身;我们在前面经常论述这个主题。
雅各现在不像在前一章(创世记42:36)那样叫“雅各”,而是改叫“以色列”;这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良善,而前一章论述的主题是真理。因此,在前一章,流便是说话的那一个,他代表教会教义的真理(参看3861, 3866, 4731, 4734, 4761, 5542节);而在本章,说话的是犹大,他代表教会的良善(3654, 5583节)。现在之所以论述良善,是因为这次内在,即“约瑟”和外在,即雅各的十个儿子之间的结合通过居间层,即“便雅悯”实现。内在与外在的结合通过良善实现。
3263.“这些是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出生的”表示以实玛利所代表的属灵教会的衍生物。这从“出生”和“亚伯拉罕的儿子”的含义,以及“以实玛利”的代表清楚可知:“出生”是指信的衍生物,因而教会的衍生物(参看1145, 1255, 1330节);“以实玛利”是指那些具有理性、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参看2078, 2691, 2699节);“亚伯拉罕的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亚伯拉罕”也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3251节),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获得真理和良善(2661, 2716, 2833, 2834节)。
至于主的属灵教会,要知道,它遍布全世界,因为它不限于那些拥有圣言,并因此知道主和某些信之真理的人;它还存在于那些没有圣言,因而完全不知道主,结果不知道任何信之真理(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与主有关)的人当中;也就是说,属灵教会存在于远离教会的外邦人当中。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拥有足够的理性之光,由此知道有一位神,祂创造并维护一切事物;还知道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成为祂的样式使人蒙福;此外,他们照自己的宗教生活,爱神爱邻;出于对良善的情感实践仁爱的行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敬拜至高无上的存在。像这样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尽管他们在世时不知道主,但他们若拥有良善,就仍有对主的敬拜和默认在里面,因为主存在于一切良善中。因此,在来世,他们很容易承认主,并且比那些不那么注重良善的基督徒更好地接受信之真理,这从关于教会之外的各个民族和人民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的经历(2589-2604节)可以看出来。这些人所享有的属世之光含有属灵之光在里面,因为没有从主获得的属灵之光,这些真理决不会被承认。
由此可见“以实玛利”表示什么,因而从代表意义上说,谁是“以实玛利人”,即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他们过着简单的良善生活,并因此在教义上处于属世真理。这种人也由下面关于约瑟的经文中的“以实玛利人”来表示:
看哪,有一伙以实玛利人从基列来,用骆驼驮着蜂蜡、树脂、没药,要带下埃及去。(创世记37:25)
此处“以实玛利人”代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就是诸如正直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种;“驮着蜂蜡、树脂、没药的骆驼”表示这些人的内层良善。创世记37:28和39:1,以及士师记中的“以实玛利人”具有同样的含义;在士师记,经上说,基甸提了一个要求:
请你们各人将所夺的耳环给我。原来他们都戴金耳环,因为他们是以实玛利人。(士师记8:24)
“金耳环”表示构成简单良善的事物,或简单良善的属性(3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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