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08.“并我们的小孩子”表甚至更内在的事物。这从“小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小孩子”是指更内在的事物(参看5604节)。“小孩子”和“童子或大点的孩子”之所以表示更内在的事物,是因为这二者表示纯真,纯真是某种至内在的事物。天上的情形是这样: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由那些处于纯真的人组成,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由于主是纯真本身,所以那里的人因处于对主之爱而处于纯真。尽管他们在众天堂是最有智慧的人,然而在其他人看来却像小孩子。由于这个原因,还由于小孩子处于纯真,故在圣言中,“小孩子”表示纯真。
由于天堂的至内在是纯真,所以纯真必从内在存在于天上所有人中间。这就像连续事物相对于同时存在的事物,或像以不同的层级彼此分开存在的事物相对于从它们存在的事物。因为同时存在的一切事物皆源于连续事物。当前者从后者存在,即同时的事物从连续的事物产生时,它们就按着诸如它们起初被划分为不同层级时所在的次序摆列自己。以目的、原因和结果为例来说明。这些连续存在,彼此有别而又相互分离。当它们同时存在时,便以同样的次序来摆列自己;也就是说,目的占据至内在的位置,原因占据之后的位置,结果占据最后的位置。结果与其它二者共存;因为若非原因存在于结果中,目的存在于原因中,结果是不存在的。你若将原因从结果当中除去,就会摧毁结果;若将目的从原因当中除去,更是如此。目的使得原因成为原因,原因使得结果成为结果。
在灵界也是如此:正如目的、原因和结果彼此有别而又互相分离,在灵界,对主之爱、对邻之仁和仁爱的行为同样如此。当这三者成为一体或同时共存时,第一个必在第二个里面,第二个必在第三个里面。在仁爱行为里面同样如此:若非从情感或内心所流出的仁爱在这些行为里面,它们就不是仁爱行为;若非对主之爱在仁爱里面,它就不是仁爱。因此,若你拿走内在实质,外在形式就会消失;因为外层从它有序的内层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纯真同样如此。纯真与对主之爱构成一体。若非纯真在仁爱里面,它就不是仁爱。因此,若非拥有纯真在里面的仁爱在仁爱的行为中,它们就不是仁爱的行为。正因如此,纯真必在天上所有人里面。
这一事实,以及“小孩子”表示纯真的事实明显可见于马可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神的国正是这样的人的。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于是抱着小孩子,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马可福音10:14-16;路加福音18:15-17;马太福音18:3)
此处“小孩子”明显表示纯真,因为纯真居于小孩子中间,还因为纯真之人在天堂看似小孩子。
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有某种程度的纯真(参看4797节);更重要的是,小孩子允许自己被充满纯真的天使管教;孩子还不能独立行动,像成人那样凭自己的判断力和意愿进行自我管理。小孩子允许自己被天使管教,这一事实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天使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马太福音18:10)
若不凭着纯真,没有人能“见神的面”。
在以下经文中,纯真也由“婴孩或小孩子”来表示。马太福音:
你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得着了完全的赞美。(马太福音21:16;诗篇8:2)
又:
你将这些事向智慧聪明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马太福音11:25;路加福音10:21)
“婴孩”所表示的纯真是智慧本身,因为真正的纯真居于智慧(2305-2306, 4797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你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得着了完全的赞美”,以及这些事“向婴孩就显出来”。
以赛亚书:
牛必与熊同食,它们的崽必一同躺卧;吃奶的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以赛亚书11:7-8)
这论及主的国,尤其论及那里平安或纯真的状态。“吃奶的”表示纯真;“吃奶的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表示祸事不会临到纯真的人身上;“虺蛇”是指最为诡诈的人。这一章明显论及主。约珥书:
你们要在锡安吹号角,要聚集人民,使会众分别为圣;招聚老者,聚集孩童和吃奶的。(约珥书2:15-16)
“老者”表示智慧人;“孩童和吃奶的”表示纯真的人。
在以下经文中,“婴孩或小孩子”也表示纯真,但此处表示已被摧毁的纯真。耶利米书:
你们为何作这大恶自害己命,使你们的男人、妇女、婴孩和吃奶的都从犹大中剪除,不留一人呢?(耶利米书44:7)
又:
你的小孩子在各街头受饿发昏,你要为他们的性命向主举手。(耶利米哀歌2:19)
以西结书:
走遍耶路撒冷城,以行击杀。你们的眼不要顾惜,也不要可怜。要将老年人、少年人,并处女和小孩子全都杀尽。(以西结书9:5-6)
弥迦书:
你们将我民中的妇人从各人的快乐家中赶出,又将我的荣耀从她们的小孩子永远夺去。(弥迦书2:9)
至于小孩子的纯真,这种纯真仅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它因不是内在的,故无法与任何智慧联结,与它共存。但天使的纯真,尤其第三层天堂的天使的纯真是内在的纯真,因而能与智慧联结(2305, 2306, 3494, 4563, 4797节)。人如此受造,以致当他年老,变得像一个小孩子时,智慧的纯真就与他尚是一个小孩子时所拥有的那种无知的纯真联结;在这种情况下,他作为一个真正的小孩子进入来世。
10570.“所以我和你的百姓才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表由此而来的在教会所在的地方超越全世界所有人的显赫。这从“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的含义清楚可知,“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是指超越全世界所有人的显赫。之所以也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地方,是因为“地”表示教会,如下文所述。
正是这个目的,就是他们要变得比全世界所有人都要显赫,促使以色列民族敬拜耶和华,并使他们能处于外在的神圣。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这个民族的说明清楚看出来。这个人民能处于外在的神圣,并且在别人看来似乎是敬拜神的人,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部分所提到的偶像崇拜者清楚看出来,他们同样能做表面上的事。但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到并推断出,这些偶像崇拜者没有内在的神圣,即:使得敬拜变得内在的,是圣言中所揭示的神性真理,只要人们知道它们并照之生活。因为如果没有这些真理,一个人也能以一种神圣的方式敬拜神,那么就不需要任何教会的教义,也不需要任何讲道了。
由于这个民族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比别人显赫的目的能使他们处于外在的神圣,并且在这样的人当中,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事物,也就是其敬拜的外在事物能传给天使,与天堂的联结由此得以建立,所以这个民族被接纳。但是,人若以为他们由此成为敬拜神的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是自我和世界的敬拜者,心里是偶像崇拜者。由于他们具有这种秉性,所以属于对主之信和爱的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未揭示给他们。这一点从旧约,以及这一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主降世时,他们并不承认祂,现在仍不承认祂;即便从预言部分接受了关于主的教导,他们也不接受这些教导。他们渴望的是一位能把他们提升到全世界所有人之上的弥赛亚,而不是一位其国度在天上,并从那里着眼于地上所有人的拯救的弥赛亚。由此可见这个民族自古以来是什么样,为何经上在此说,耶和华与他们同去,他们才会比地面上的所有人都要尊贵。
“地面上”这个词要理解为凡教会存在的地方;因为“土地”(ground)和“地”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会(关于“地”表示教会,可参看9325节提到的地方)。但“土地”表示教会的原因和“田地”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因为它接受各样种子,然后这些种子长成植物并结出果实,以此表示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人就是接受这些的一个容器,如同接受种子的土地。然而,地被称为一个教会是由于住在地上的人,教会与这些人同在。但由于土地和地一样,都意味着空间上的延伸,所以译者就用“地”这个词代替“土地”。他们在此说“地面上”,以取代“土地面上”,在其它地方也一样。然而在原文,表示“土地”的这个词来源于一个完全不同于表示“地”的这个词的词根。
“土地”表示教会,和“地”一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各处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一些经文,如耶利米书:
他们的贵胄打发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边,见没有水,就拿着空器皿回来,因为无雨降在地上,土地都干裂。(耶利米书14:3, 4)
此处“土地”表示教会,“地”也是,因为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真理的缺乏和由此导致的教会的毁灭;“水”表示真理;“坑”表示这些真理,因而教义存放的地方;“器皿”表示它们的接受者;“雨”表示来自天堂的它们的流注;“地”是指教会所在的地方;“土地”是指教会本身,经上说这教会由于干旱,因而由于缺乏来自天堂的真理而干裂。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眷顾推罗,她就仍得淫资,与土地面上的地上万国行淫。最终她的货品和淫资都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推罗”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当它们为了利益、地位和知道它们的名声而被教导时,因而当它们可以说被出售,而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被教导时,就被称为“淫资”。在圣言中,这就是所谓的“淫妇”和“淫行”。“与地上万国行淫”表示与教会的一切真理如此行;“土地面上”表示凡教会所在的地方。由于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仍旧是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本身,因而仍旧是神性,尽管对教导并“出售”它们的人来说,它们被用来获利,因而是“淫资”,所以经上说“她的货品和淫资都要归耶和华为圣”。
凡思维超越字义的人都能看出,此处所指的不是淫资,也不是与地上万国行淫,这类事物也不会归耶和华为圣。
诗篇:
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诗篇104:30)
“耶和华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818节);“受造”表示被新造,也就是重生(10373节);“使地面更换为新”表示改造并建立教会;“地面”表示凡教会之物能被接受的地方。其它经文提到的“地面”所给相同(如创世记7:4; 8:8, 13; 出埃及记32:12; 民数记12:3; 申命记6:15; 7:6; 撒母耳记上20:15; 撒母耳记下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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