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14.“如今已经去回两次了”表属灵生命,无论外层还是内层,都早已得到恢复。这从“去”和“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去”是指存活,如前所述(5605节),故“回”是指存活的随后阶段,因为他们去埃及是为了给自己获得谷子;“谷”表示由属灵生命所产生的真理之良善。“两次”因与生命有关,故表示外层生命和内层生命。他们第一次所得来的谷子表示外层生命,也就是属世层里面的生命,因为如前一章所解释的,他们还没有居间层;而他们这次所得来的“谷”表示内层生命,因为他们现在与便雅悯同在,而便雅悯就是居间层,如本章和下一章所解释的。正因如此,“如今已经去回两次了”表示属灵生命,无论外层还是内层。
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在丝毫不知道属灵之物的人看来尤其显得奇怪;因为“去回两次”似乎与所表示的属灵生命毫无瓜葛;但这的确是这些话的内义。若你愿相信,处于良善之人的内层思维本身理解这灵义,因为内层思维处在内义那个层次上,尽管此人自己在活在肉身期间对此一无所知。事实上,处在其内层思维那个层次上的内义或灵义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降至由他的感官所形成的物质观念。这些观念的形成依赖于时间和空间,依赖于存在于世上的那类事物,因此他并不清楚他的内层思维具有这种性质。因为他的内层思维就像天使的思维,他的灵与天使同住。
处于良善之人的思维与内义是一致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当死后进入天堂时,他无需学习就立刻知道内义;如果在世时他的内层思维没有处在内义那个层次上,这将是绝无可能的。它处在内义这个层次上的原因是,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且这种对应关系具有这样的性质:甚至连最小的事物也无不具有对应关系。因此,由于处于良善之人的内层或理性心智在灵界,他的外层或属灵心智在自然界,所以其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必都在思考。只是他的内层思维在属灵层面进行思考,而他的外层心智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属灵之物降至属世之物,这二者通过对应行如一体。
人的内层心智,其思维观念被称为理性概念,可称作非物质观念;该心智在进行思考时,并不依赖于任何语言的话语,因而也不依赖于任何属世形式。凡能反思这些事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因为他能在一瞬间思考他用一个小时通过包括众多细节的概述都难以述说出来的东西。这些思维观念都是属灵的,并且当圣言正在被阅读时,与灵义或内义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即便如此,此人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属灵观念流入属世层,并呈现在属世观念里面,以致属灵观念没有显现;除非人已接受教导,否则他会以为属灵层若不像属世层就不存在;事实上,他在灵里思考的方式,与他在肉身中说话没什么不同。这就是属世层遮藏属灵层的方式。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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