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60.“又带下另外的银子在我们手里来买粮”表通过来自另一个源头的真理获得良善的意向。这从“银子”和“带下”的含义清楚可知。“银子”是指真理,如前所述(5657节);由于“银子”表示真理,故“另外的银子”表示另外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另一个源头的真理;由于从主而来的,只有纯正的真理,祂将这真理白白赐下,所以真理本身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带下”表示获得的意向,即获得他们要买的谷子所表示的真理之良善的意向。字面上的历史意义暗示,另外的银子也到了约瑟这里,以便从他那里买粮;因此,这银子并非来自其它任何源头。但内义不受字面上的历史意义限制,因为内义不关注字义,只关注正在论述的主题;这主题就是,他们若因外层属世层中的某些真理已白白赐下而要如同奴隶那样顺服,就会通过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真理获得良善。这种观念也形成了内义上的思路,因为紧接着经上说“不知道谁把银子放在我们的口袋里”,以此表示他们缺乏信仰,因为他们不知道存在于外层属世层中的真理来自何处。
类似这样的事就发生在来世那些正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的灵人中间,他们尤其被引入这一事实:一切良善与真理皆从主流入。当他们获知他们所思想或意愿的一切皆流入他们,以致他们凭自己并没有思想和意愿的能力时,就会尽可能地抵制这种观念。因为他们以为,如果这种观念是真的,他们就不可能有自己的生命,一切快乐由此被毁;事实上,他们将这快乐置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说认为独立自我的存在对快乐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此外,这些灵人认为,他们若凭自己完全没有能力行良善、信真理,必会撒手,不去主动做或思考任何事,而是等候流注。他们被允许如此思考,直到他们几乎决定他们不想从这种流注那里获得良善与真理,而是从某个不会使他们以这种方式丧失其自我的其它源头来获得。有时他们甚至被允许探究他们能在哪里找到这种良善与真理。然后,等到后来他们处处找不到这种良善与真理时,那些正在重生的人就会回来;在自由中选择让主来引导他们的意愿和思维。同时,他们还被告知,他们要接受诸如天使所拥有的天堂自我,以及伴随这自我的永恒祝福和幸福的恩赐。
至于这天堂的自我,这自我是主所赋予的新意愿的产物,不同于适合 人自己的自我,因为那些获得天堂自我的人不再在他们所行的每一件事上,或他们所学习或传授给其他人的每一件事上只看见、关注自己;而是看见、关注邻舍、大众、教会、主的国度,由此看见、关注主自己。经历改变的,是生活的目的。关注低级事物,也就是自我和世界的目的被除去;关注高级事物的目的则被引入以取代它们。生活的目的无非是人的生命本身,因为人的目的就是他的意愿和渴望。它们也是人的爱,因为人所爱的就是他的意愿所渴望,并构成其目的的。
被赋予天堂自我的人也会享有宁静和平安的状态,因为他信靠主,相信邪恶不会触及他,也知道强烈的恶欲不能侵扰他。此外,那些获得天堂自我的人享有真正的自由;事实上,被主引导就是自由,因为那时,他们在良善的气场里面被良善引导,并被引向良善。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享有祝福和幸福,因为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包括爱自己,因而敌意、仇恨或报复,以及爱世界,因而欺诈、害怕或不安能干扰他们。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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