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64.“赐给你们隐藏的礼物在你们的口袋里”表它来自祂,无需他们的任何计谋。这从“隐藏的礼物”和“在口袋里归还的银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隐藏的礼物”是指主在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所赐予的真理与良善;“在口袋里归还的银子”是指无需他们自己的任何能力(参看5488, 5496, 5499节)。由此明显可知,“赐给你们隐藏的礼物在你们的口袋里”表示属世层中的真理与良善来自祂,也就是说,来自主的神性人身,无需他们自己的任何能力。礼物的到来既然无需他们自己的任何能力,那么也无需他们的任何计谋。之所以用“计谋”这个词,是因为计谋对应于神的旨意;属于神旨意的,就不属于人的计谋。
5664a.“你们的银子早已到我这里来了”表真理看似已被他们获得。这从“银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银子”是指真理(1551, 2954节)。“他们的银子早已到他这里来了”暗示他们买了,因而他们已经为自己获得了;因为“买”表示获得表示真理(5655节)。这解释了为何“你们的银子到我这里来了”表示真理已被他们获得。然而,由于构成信的真理从来不会被任何人获得,而是由主逐渐灌输和赐予,尽管它看似是由人获得的,故我们说真理看似已被他们获得。
在教会,众所周知,主逐渐灌输并赐予真理;因为教会教导说,信并非源于人,而是来自神;因此,不仅信心,而且构成信的真理都来自主。然而,信之真理看似由人自己获得;事实上,他完全不知道它们是流入的,因为他对此没有任何觉知。他之所以没有这种觉知,是因为他的内层已经封闭,以致他无法拥有与灵人并天使的任何可察觉的交流;当人的内层封闭时,他不可能知道关于流注的任何事。
但是,要认识到,知道信之真理是一回事,相信它们完全是另一回事。那些只是知道信之真理的人把它们交付自己的记忆知识,就像他们处理其它任何知识分支的事务一样。没有这种流注,人也能为自己获得这些真理;但它们没有任何生命,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恶人,甚至最坏的人所知道的信之真理,和敬畏神的义人一样多。但如前所述,对恶人来说,这些真理没有生命;因为当恶人将它们带出来时,他在每一个真理中要么看见自己的荣耀,要么看见个人利益。因此,正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充满它们,给予它们似乎像生命那样的东西。但这生命类似地狱里的生命,被称为属灵的死亡。正因如此,当他将它们带出来时,是从记忆,而非内心把它们带出来的;而相信信之真理的人则是从内心,同时从口唇把它们带出来;因为对他来说,信之真理已深深扎根在他里面,以致它们将根扎在外部记忆,然后像结果子的树那样朝心智的内层或高层生长;在那里它们像树那样用会叶子装饰自己,最终开花,目的是为了能结果子。
有信仰的人也是这样。当应用信之真理时,他脑子里没有别的东西,只想着提供有用的服务,或实践仁爱,这对他来说就是“果实”。这些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为自己所获得的那类真理;甚至就连最小的真理都无法被他如此获得;相反,它们都是由主白白赐予他的,并且在他生命的每时每刻都赐下。事实上,若他相信,不计其数的礼物每时每刻都在被赐下。但由于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对流入他的事物没有觉知,因为如前所述,他若有这种觉知,就会抵制;事实上,他会认为那时他将丧失自己的自我,以及与这自我同在的自由,与这自由同在的快乐,从而一无所有,故没有这种觉知,人只知道这类事物源于他自己,或说他凭自己获得真理。这就是说“真理看似已被他们获得”这句话的意思。此外,人若要拥有赋予他的天堂自我和天堂自由,就必须貌似凭自己行良善,貌似凭自己思考真理;但当他反思时,必须承认这些良善与真理皆源于主(参看2882, 2883, 2891节)。
10143.“作常献的燔祭”表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这从“燔祭”和“常”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是指神性敬拜,如下文所述;“常”(经上或译为不断、常常)是指一切和在一切里面(参看10133节),因此,“常献的燔祭”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当理解为构成燔祭、表示纯真之良善的羔羊时,这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因为系真敬拜的一切敬拜必源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一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信之真理里面必存在纯真之良善(10133节)。这就是“常献的燔祭”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的原因。
“燔祭”之所以表示神性敬拜,是因为燔祭和祭牲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代表性敬拜的主要特征,所有事物都与它们的首要特征有关,并因它而得其名。这个民族当中的敬拜的首要特征在于祭牲和燔祭,所以它们表示总体上敬拜的一切(参看922, 1343, 2180, 6905, 8680, 8936, 10042节)。
不过,必须简要说明祭牲和燔祭所表示的神性敬拜是什么。祭牲和燔祭尤表从邪恶和虚假中的洁净,同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的结合,因而是指重生(参看10022, 10053, 10057节)。这些事已经完成的人就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就在于停止、避开并厌恶邪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则在于思考并意愿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在于言说并实行它们;这二者的结合在于过一种由它们所构成的生活。因为当与人同住的良善和真理结合在一起时,他就拥有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的理解力,从而拥有一个新生命。当一个人是这样时,神性敬拜就存在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因为此人在每一个点或每一件事上都关注神性,崇敬并热爱它,由此而敬拜它。
这是对神的真正敬拜,这一事实对那些认为一切敬拜在于崇拜和祷告行为,因而在于诸如属于嘴口和思维的那类事物,不在于诸如属于从仁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所流出的行为的那类事物之人来说,是未知的。而真相却是,主在一个献上崇拜和祷告的人里面只关注他的心,也就是说,只关注就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而言,他的内层。因此,如果崇拜和祷告没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他们就没有灵魂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徒有其表,就像奉承者和伪装者那样;众所周知,即便在世上,奉承者和伪装者也不讨任何智者的喜悦。
简言之,照主的诫命行事是构成对祂的真正敬拜,事实上构成真正的爱和真正的信,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因为对一个爱别人、信别人的人来说,再没有比意愿和实行别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事更令人愉快的了,因为他唯一的渴望就是知道别人的意愿和思维,因而知道讨他喜悦的事。而对一个没有这种爱和信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神的爱也是这种情况,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要彼此相爱,这就是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5:10, 12)
没有这种内在的外在敬拜不是敬拜,这一事实也由耶利米书中关于燔祭和祭牲或祭物的论述来表示: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你们列祖提说;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事,说,你们当听从我的响声,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物;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弥迦书:
难道我要带着燔祭来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绵羊?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谦卑自己,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吗?看哪,听命比祭物好;顺从比公绵羊的脂肪好。(撒母耳记上15:22)
对主的敬拜首先在于一种仁爱的生活,并不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一种虔诚的宗教生活(参看8252-82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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