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64.“赐给你们隐藏的礼物在你们的口袋里”表它来自祂,无需他们的任何计谋。这从“隐藏的礼物”和“在口袋里归还的银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隐藏的礼物”是指主在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所赐予的真理与良善;“在口袋里归还的银子”是指无需他们自己的任何能力(参看5488, 5496, 5499节)。由此明显可知,“赐给你们隐藏的礼物在你们的口袋里”表示属世层中的真理与良善来自祂,也就是说,来自主的神性人身,无需他们自己的任何能力。礼物的到来既然无需他们自己的任何能力,那么也无需他们的任何计谋。之所以用“计谋”这个词,是因为计谋对应于神的旨意;属于神旨意的,就不属于人的计谋。
5664a.“你们的银子早已到我这里来了”表真理看似已被他们获得。这从“银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银子”是指真理(1551, 2954节)。“他们的银子早已到他这里来了”暗示他们买了,因而他们已经为自己获得了;因为“买”表示获得表示真理(5655节)。这解释了为何“你们的银子到我这里来了”表示真理已被他们获得。然而,由于构成信的真理从来不会被任何人获得,而是由主逐渐灌输和赐予,尽管它看似是由人获得的,故我们说真理看似已被他们获得。
在教会,众所周知,主逐渐灌输并赐予真理;因为教会教导说,信并非源于人,而是来自神;因此,不仅信心,而且构成信的真理都来自主。然而,信之真理看似由人自己获得;事实上,他完全不知道它们是流入的,因为他对此没有任何觉知。他之所以没有这种觉知,是因为他的内层已经封闭,以致他无法拥有与灵人并天使的任何可察觉的交流;当人的内层封闭时,他不可能知道关于流注的任何事。
但是,要认识到,知道信之真理是一回事,相信它们完全是另一回事。那些只是知道信之真理的人把它们交付自己的记忆知识,就像他们处理其它任何知识分支的事务一样。没有这种流注,人也能为自己获得这些真理;但它们没有任何生命,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恶人,甚至最坏的人所知道的信之真理,和敬畏神的义人一样多。但如前所述,对恶人来说,这些真理没有生命;因为当恶人将它们带出来时,他在每一个真理中要么看见自己的荣耀,要么看见个人利益。因此,正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充满它们,给予它们似乎像生命那样的东西。但这生命类似地狱里的生命,被称为属灵的死亡。正因如此,当他将它们带出来时,是从记忆,而非内心把它们带出来的;而相信信之真理的人则是从内心,同时从口唇把它们带出来;因为对他来说,信之真理已深深扎根在他里面,以致它们将根扎在外部记忆,然后像结果子的树那样朝心智的内层或高层生长;在那里它们像树那样用会叶子装饰自己,最终开花,目的是为了能结果子。
有信仰的人也是这样。当应用信之真理时,他脑子里没有别的东西,只想着提供有用的服务,或实践仁爱,这对他来说就是“果实”。这些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为自己所获得的那类真理;甚至就连最小的真理都无法被他如此获得;相反,它们都是由主白白赐予他的,并且在他生命的每时每刻都赐下。事实上,若他相信,不计其数的礼物每时每刻都在被赐下。但由于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对流入他的事物没有觉知,因为如前所述,他若有这种觉知,就会抵制;事实上,他会认为那时他将丧失自己的自我,以及与这自我同在的自由,与这自由同在的快乐,从而一无所有,故没有这种觉知,人只知道这类事物源于他自己,或说他凭自己获得真理。这就是说“真理看似已被他们获得”这句话的意思。此外,人若要拥有赋予他的天堂自我和天堂自由,就必须貌似凭自己行良善,貌似凭自己思考真理;但当他反思时,必须承认这些良善与真理皆源于主(参看2882, 2883, 2891节)。
4137.“叫我可以欢乐、唱歌送你回去”表(出于自我思想)它(也就是“拉班”所表示的良善)原以为自己在真理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我送你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我送你回去”是指它会在自由中使自己分离。但当处于这种状态时,它并没有使自己分离,这一事实从前面所述(4113节)明显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是拉班在“出于自我思想”他原以为自己会处于的状态下所说的话。因为出于人自己的想法相信,就是出于非真理相信,而出于主相信就是出于真理相信。此处所提到的状态是在真理方面的状态,这一点“欢乐、唱歌送回去”来表示;因为“欢乐”和“唱歌”论及真理。
在圣言中,“欢乐”(gladness,或译为快乐)和“欢喜”(joy,或译为喜乐)在各处被提及,有时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但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或对真理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乐或快乐”;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喜或喜乐”。如以赛亚书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吃肉喝酒说。(以赛亚书22:13)
此处“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同一先知书:
在街上因酒而有呼喊;一切快乐变为荒凉,一切欢喜尽遭放逐。(以赛亚书24:11)
又: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耶和华必安慰锡安;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耶利米书:
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 25:10)
同一先知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说: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的声音。(耶利米书33:11)
又:
欢喜快乐都从肥田和摩押之地被收拾了去。(耶利米书48:33)
约珥书:
粮食不是在我们眼前断绝了吗?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和欢乐的节期。(撒迦利亚书8:19)
凡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婚姻之人,可能会以为欢喜和快乐是一回事,因而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是为了强调或加重语气,所以其中一个词是多余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哪怕一个词的一笔一划都无不具有属灵之义。在所引用的经文,以及其它经文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参看3118节)。“唱歌或歌唱”也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唱歌或歌唱”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 24:9; 26:1; 30:29; 42:10; 以西结书26:13; 阿摩司书5:23;等等)。
要知道,在主的国度中,一切事物要么涉及良善,要么涉及真理,也就是说,要么涉及爱的事物,要么涉及仁之信的事物。涉及良善或属于爱的事物被称作属天的;而涉及真理或属于仁之信的事物被称作属灵的。因为在圣言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并且在至高意义上是主自己;而主的国度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主自己就是里面有神性婚姻,并且天上的婚姻所源于的那一位;因而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该婚姻;这一点在先知书尤为明显,因为那里会重复提到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换词而已。然而,这些重复绝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个词表示属天之物,也就是与爱或善有关的事物,另一个词则表示属灵之物,也就是与仁之信或真理有关的事物。这一切表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主的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神性婚姻本身,也就是主以哪种方式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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