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81

581.“拿非利人”

581.“拿非利人”表示那些因确信自己的崇高和优越而视一切神圣而真实之物为毫无价值的人。这从上下文清楚可知,也就是说,他们将信之教义浸没于自己的恶欲,这就是“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儿交合,给他们生了孩子”所表示的。关于自我及其想象的说服也随着进入它的事物增多而增长,直到最后这种说服变得不可动摇。当信之教义被添加上去时,最强烈的说服性假设使他们视一切神圣而真实之物为毫无价值,他们变成了“拿非利人”。如前所述(562-563节),生活在大洪水之前的这个种族是这样:所有灵人都会被那像一个有毒而令人窒息的气场一样从他们涌出的最可怕的想象窒息而死,以致灵人完全被剥夺思考能力,由此感觉半死不活。若非主通过降世把灵人界从这个有毒的种族中释放出来,没有人能留在那里;因此,被主通过灵人掌管的人类就会灭亡。所以现在这些人被关在一个仿佛薄雾笼罩的坚硬岩石之下,就是左脚跟之下的一个地狱中。他们也从未试图逃脱。灵人界由此摆脱了这个最危险的团伙。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以后会将这个团伙及其最毒的说服气场作为一个单独的主题来论述(1265-1272节)。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拿非利人”,视一切神圣而真实之物为毫无价值的人。
此外,圣言也提到他们,只是他们的后代被称为“亚衲人”和“利乏音人”。他们被称为“亚衲人”,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迦南陆地的探子说,我们在那里看见拿非利人,就是拿非利人的后代亚衲人;我们在自己眼中像蝗虫一样;而在他们眼中,我们也是如此。(民数记13:33)
他们被称为“利乏音人”,这一事实也从摩西五经清楚看出来:
先前,有以米人住在摩押陆地,百姓又大又多,像亚衲人一样高大。这以米人像亚衲人,也算为利乏音人;摩押人称他们为以米人。(申命记2:10-11)
经上再也没有提到拿非利人,但提到了利乏音人。先知书对他们的描述与前面对他们的阐述一致;如以赛亚书:
下面的阴间因你而激动,迎接你的到来,又因你惊动利乏音人。(以赛亚书14:9)
这论及这类灵人所在的地狱。以赛亚书:
死人必不能再活,利乏音人必不能再起,因为你察罚他们,毁灭他们,抹除对他们的所有记忆。(以赛亚书26:14)
这也论及他们的地狱,他们将再也不会从那里起来了。以赛亚书:
你的死人,我的尸首,要复活;他们要再度兴起。住在尘埃的啊,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是菜蔬上的甘露;但你要丢弃利乏音人的陆地。(以赛亚书26:19)
“利乏音人的陆地”就是前面所说的地狱。诗篇:
你岂要为死人行奇事吗?难道利乏音人还能起来称赞你吗?(诗篇88:10)
这同样论及利乏音人的地狱,他们无法兴起,用他们那极其可怕的说服毒药玷污灵人界的气场。然而,主已规定,人类必不再充满这类可怕的想象和说服。那些生活在大洪水之前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和性情,以致他们能沉浸在大洪水中,而原因至今尚不为人知;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927节)。

属天的奥秘 #8700

8700.“因为这事

8700.“因为这事对你太重”表这事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不符合真正的秩序。这从“这事太重”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事太重”是指这事是不可能的。“这事太重”在此表示这事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即“他和这跟他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惫”,以此表示已被植入的真理就会灭亡;这一点也可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即“你独自一人做不了”,以及后来“你若行这事,你就能站得住”,以此表示若不作出改变,是不可能的。
这事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不符合真正的秩序;其原因在于,在来世,凡符合秩序的事都是可能的,凡不符合秩序的事都是不可能的。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那构成秩序,并且是秩序本身的。因此,凡符合神性真理的,都符合秩序,是可能的;凡违反神性真理的,都违反秩序,是不可能的。举几个例子有助于清楚说明这是真的。按照秩序,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因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被送入地狱,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被提入天堂是不可能的。地狱里的人蒙主的纯粹怜悯从地狱被带到天堂并得救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每个人的,是他们活在世上时对主怜悯的接受。那些在世上接受它的人在来世向主的怜悯敞开,,因为在那里他们拥有接受它的能力。把它赋予其他人,并且随意赋予所有人,只要他们有信,进而相信他们已经从罪中洁净,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违反真正的秩序,也就是违反作为秩序的神性。
按照秩序,信与仁在自由中,而非强迫之下被植入;在自由中被植入的信与仁能持久,但它们若在强迫之下被植入,则不持久。原因在于,当它们在自由中被植入时,或说凡在自由中所行的,都被灌输到人的情感中,从而被灌输到他的意愿中,由此变成他自己的;但它们若在强迫之下被植入,或说凡在强迫之下所行的,则不会。因此,人得救是不可能的,除非他因生在恶中,故可以自由地作恶或不作恶。当他在这种自由中自动停止邪恶时,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就被灌输进来,这赋予他接受属于信和仁的洞察力,因为自由属于情感。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在强迫之下是不可能得救的;如果这是可能的,那么世界上所有人都会得救。
按照秩序,在来世,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在世上为自己所获得的生活而形成不同的社群;恶人与恶人在一起生活,善人与善人在一起生活。因此,恶人与善人在一起是不可能的;陷入邪恶的人处于良善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良善与邪恶是对立面,一个毁灭另一个。由此也明显可知,地狱里的人是不可能得救的;因此,单凭怜悯得救,无论一个人过着怎样的生活,是不可能的。那些在地狱备受折磨的人将那里的折磨归因于神性,说神性若愿意,就能拿走他们所受的折磨,因为祂是全能的;但祂不愿意,所以祂是他们所受折磨的原因或说为此负责。他们说,凡有能力却不愿意的人就是原因,或说要为此负责。但拿走这些折磨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违反秩序。事实上,如果它们真的被拿走,恶人就会起来攻击善人,还会征服天使本身并摧毁天堂。但神性只意愿良善,即意愿善人的幸福,想要这些折磨,仅仅因为它们能约束,同时纠正恶人。由于这就是目的,是神性之爱和怜悯本身的目的,所以拿走地狱里的人所受的折磨是不可能的。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违反秩序的一切事都是不可能的,无论对那些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来说,它看似多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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