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47.没有哪个世人、灵人或天使拥有来源于他自己的任何生命。既如此,他所思考或意愿的一切,无一来源于他自己;因为人的生命在于思维和意愿,其言行则是源于思维和意愿的生命。生命唯有一个,就是主的生命;它流入每个人,却以各种方式被接受,事实上照着人通过自己的生活所赋予其灵魂的品质被接受。因此,在恶人中间,良善与真理被转变为邪恶与虚假;但在善人中间,良善作为良善被接受,真理作为真理被接受。这好比阳光流入不同的物体,这些物体照其组成部分所取的形式以多种方式调整和改变这光;光以这种方式被转化为或暗或亮的色彩。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为构成其内层的最纯粹的实质提供了一个外在形式,以致人可以说他给自己的灵魂带来形式,或说他形成自己的灵魂,也就是塑造或形成它的品质。该形式决定了主的生命,就是祂对全人类之爱的生命如何被接受。生命唯有一个,世人、灵人和天使是生命的接受者(参看1954, 2021, 2706, 2886-2889, 2893, 3001, 3318, 3337, 3338, 3484, 3741-3743, 4151, 4249, 4318-4320, 4417, 4524, 4882节)。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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