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5.“人的恶在地上增多”表示对良善的意愿开始消失。这从前面(568节)关于意愿不复存在,只有恶欲的阐述,以及“人在地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就字义而言,“地”是指人类所在的地方。就内义而言,“地”是指爱所在的地方。由于爱要么在于意愿,要么在于恶欲,所以“地”表示人的意愿本身。事实上,人之为人正是由于意愿而非知道和理解,因为知道和理解是从他的意愿流出的。凡不是从他的意愿流出的,他既不想知道,也不想理解。甚至当他在说或做他所不愿的某事时,仍有某种意愿之物存在,只是它与主导他的言语或行为相距甚远罢了。迦南陆地,或圣地表示爱,因而表示属天人的意愿,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得以证实;同样,不同民族所居的陆地表示他们的爱,这些爱总的来说就是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但由于这个主题经常出现,所以此处不再赘述。由此清楚可知,“人在地上的恶”表示人的属世邪恶,这邪恶存在于意愿之中,经上说它“增多”,因为人的属世邪恶还没有变得那么坏(尽管他们的意图都是自私的),以致他们不希望别人好。然而,“终日心之思维的一切想象尽都是恶”则表示彻底变坏。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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