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7.“挪亚”表示一个新教会,这个新教会必称作古教会,以区别于大洪水前后的上古教会。这两个教会的状态完全不同。上古教会的状态是这样,他们从主获得对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的感知。而古教会或“挪亚”的状态则变成这样,他们拥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有感知与有良心之间的区别如何,上古教会与古教会在状态上之间的区别就如何。
感知与良心不同:属天人拥有感知,属灵人拥有良心。上古教会是属天的,而古教会是属灵的。上古教会通过与灵人和天使的直接接触,以及来自主的异象和梦境而获得直接的启示。这些经验能使他们对良善和真理有一个大体了解,一旦他们大体了解了,这些大体,或可以说主要知识就会被通过感知所获得的无数细节证实。这些无数细节构成与他们相关的大体知识的具体或个体的方方面面。大体,或可以说主要知识就以这种方式被日益证实。凡与大体知识不一致的,他们都觉得不是这样;凡与它们一致的,他们都觉得是这样。这也是属天天使的状态。
上古教会的大体,或可以说主要知识是天上的永恒真理,如:主统治整个宇宙;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生命皆来自主;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本身是死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大体真理。他们从主获得对确认和支持这些真理的无数事物的一种感知。对这些人来说,爱是信的首要事物,主允许他们通过爱感知凡属信之物。因此,对他们来说,信就是爱,如前所述(32:2, 202, 398节)。而古教会则完全不同;蒙主的神性怜悯,这种不同容后再述。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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