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25.“换了他们的马”表从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这从“马”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形成理解力的观念(2760-2762, 3217, 5321节);由于它们论及埃及,而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故“马”在此表示从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此处有必要阐述一下何为从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人的心智中有一个理解力部分和一个意愿部分,这些不仅在他的内在人中,还在他的外在人中。人的理解力从幼年到成年都在发展和成长,它就在于洞察从经验和记忆知识中所获得的事物,还在于从结果洞察原因,以及从一系列原因洞察后果。因此,理解力部分在于领悟并觉知诸如属于文明道德生活的那类事物。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带来它的存在;因此,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变得更完善。理解力照着各人努力利用他所知道的,以及他的生活和个性而被赐予各人;只要头脑健全,没有人缺乏它。它被赐予人,是为了叫他能拥有选择的自由,也就是能自由选择良善或邪恶。人若没有像刚才所描述的这样一种理解力,就没有自己的能力去作出这种选择,因而没有任何东西能变成人自己的。
要进一步知道,接受属灵之物的,正是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因此,它就是属灵真理与良善的接受者。因为若人没有这理解力部分,良善,即仁,和真理,即信,根本不可能被灌输给他;相反,它们照着他的理解力而被灌输。这也解释了为何一个人只有到了成年拥有理解力之后才被主重生。在此之前,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就像种子落在了极贫瘠的地里。不过,一旦一个人已经重生,他的理解力就发挥看见并明白何为良善,由此看见并明白何为真理的功能。因为理解力会将属于天堂之光的那些事物转换为属于自然界之光的事物;前者由此显现在后者里面,犹如人的内心情感在没有伪装的情况显现在他的脸上一样。正因理解力发挥这种功能,所以在圣言中,许多经文在论述教会的属灵一面时,也论述教会的理解力;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个问题。
由此明显可知从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是什么意思,即:它们是用来支持人以其理解力所领悟并觉知之物的记忆知识,无论这些事物是恶的还是善的。在圣言中,“埃及的马”就表示这些记忆知识;如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下埃及求帮助的,是因仗赖马匹,倚靠甚多的车辆,并倚靠强壮的马兵,却不仰望以色列的圣者,也不求问耶和华。埃及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1, 3)
此处“埃及的马匹”表示从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
以西结书:
他却背叛巴比伦王,打发使者往埃及去,要他们给他马匹和多民。他岂能亨通呢?行这样事的人岂能逃脱呢?(以西结书17:15)
“埃及的马匹”也表示从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在信的事务上人们便求助于这些知识,若不凭这些知识,就不信圣言,也就是不信主。因此,信仰根本不存在,因为一种否定态度在败坏的理解力里面占据主导地位。
法老的马匹和战车被淹没在红海中就代表这类记忆知识被毁灭;由于“马匹”表示这些知识,“战车”表示虚假的教义事物,故“马匹和战车”经常在圣言中被提及(参看出埃及记14:17, 18, 23, 26, 28)。此后摩西和米利暗所唱的歌中也包含这些话:
法老的马匹、战车和马兵下到海中,耶和华使海水回流到他们身上。你们要歌颂耶和华,因祂大大战胜,将马和骑马的投在海中。(出埃及记15:19, 21)
在摩西五经中,为管理以色列的王所规定的事也表示类似的记忆知识:
如果他们想要一个王,要从弟兄中立一个王来管理你;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使他加添马匹。(申命记17:15, 16)
“一个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75, 4581, 4789, 4966, 5044, 5068节),因而代表聪明方面的主,因为这聪明若为纯正,就来自神性真理。要获得聪明必须通过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而不能通过取自人自己的理解力的记忆知识,这一点由以下禁令来表示: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使他加添马匹”。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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