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5.此处大致描述了该教会成员的性质;不是他实际上仍是什么,而是他能成为什么,因为下文(838, 977-979节)论述了这种人的形成;也就是说,他能通过信的知识或认知被赋予仁,从而出于仁行事,并从仁之良善知道何为真理。这就是为何仁之良善或“公义”先到来,仁之真理或“完全”紧随其后。如前所述(325, 351节),仁是对邻之爱和怜悯,是上古教会中较为低级的爱,而上古教会的爱是对主之爱。因此,爱现在下降,变得越发外在和肤浅,不得不称作仁。
8121.但对邻之仁延伸的范围,远比帮助穷乏人广得多。对邻之仁包括在每项工作中做正确的事,在每个职位上尽到自己的职责。一个法官若为了正义而主持正义,就是在实行对邻之仁;他若惩罚有罪的人,释放无辜的人,就是在实行对邻之仁。因为他这样做是关心他的同胞、国家,也是关心主的国。他为了正义而主持正义是在关心主的国;释放无辜的人是在关心他的同胞;惩罚有罪的人是在关心他的国家。为了真理和良善而教导真理、引向良善的牧师就在实行仁爱;但是,为了自己和世界而如此行的人不是在实行仁爱,因为他爱的是自己,而非他的邻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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