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93.由于灵人以这种方式占有形成一个人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天使则占有还要更内层的事物,以便此人与他们有最紧密的结合,所以这个人无法回避这样的觉知和感受:那在思考和意愿的,正是他自己。因为在来世,一切交流都具有这样的性质:在一个容纳相似灵人的社群,每个灵人都以为别人的东西是他自己的。因此,当善人进入天上的社群时,他们立刻进入该社群的一切聪明和智慧,并且进入得如此充分,以致他们只知道这些事物就存在于他们自己里面。一个人,以及与他同在的一个灵人也是如此。从来自地狱的灵人那里所流入的东西是邪恶与虚假,而从来自天堂的天使那里所流入的东西则是良善与真理。于是,通过这两种彼此对立的流注,人被保持在中间,从而处于自由。
由于从天使所流入的东西,都是经由人的更内层部分流入的,所以它们不像从恶灵所流入的东西那样容易被外在感觉辨识。此外,天使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从来不愿听见说,良善与真理是从他们自己那里流入的,只愿听见说,它们来自主。若有别的任何想法,他们就会愤慨,因为他们有一种非常清晰的觉知,即:这是事实。他们最喜欢的,莫过于他们的意愿和思维并非始于他们自己,而是始于主。另一方面,恶灵若被告知,他们的思维和意愿并非始于他们自己,就会恼怒,因为这种观念违背他们的爱之快乐。当被告知,生命并不在他们里面,而是流入他们时,他们更加愤怒。当这一点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被展示给这些灵人,并且这种展示多次发生时,他们的确坦承这是事实,因为他们说不出违反经历的话来;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否认了这一点,而且不愿再通过经历来证明。
7678.“摩西就向埃及地伸杖”表神之真理的能力向侵扰者的整个属世层的行使。这从“伸杖”和“埃及地”的含义,以及“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伸杖”是指能力的行使,如前所述(7673节);“摩西”是指神的真理(参看6752, 7004, 7010, 7382节);“埃及地”是指侵扰者的属世层,如前所述(7674节)。“摩西的手”所描述的神性能力是神之真理的能力。一切能力属于真理(参看3091, 5623, 6344, 6423, 6948节);事实上,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创造了宇宙万物。在约翰福音中,“道(即圣言)”表示这真理:
太初有道(圣言),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 3)
这解释了为何神迹通过摩西来行,因为摩西代表神性真理。大多数人以为圣言或神性真理仅仅是耶和华所说的话和祂吩咐所要如此行的事,仅此而已。而事实上,它是本质存在本身,万物皆从它并通过它而存在并持续存在。从祂发出的本质存在,和由这本质存在所产生的万物的显现就是“神性真理”所表示的。这一点可通过天使来说明。一个仁与信的气场从天使发出,它明显能感觉得到,还产生奇妙的效果。由此可对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某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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