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95.有些灵人曾长期与我同在,他们既不特别好,也不特别坏,就在我的头顶稍向上一点。他们拥有深深流入人们情感的能力,因为这就是他们想要做的;过了一会儿,他们也进入我的情感,并以这种方式将他们自己与我绑在一起:他们好像难以分开。对此,我与他们进行了交谈,说他们应该和我分开;但他们却做不到。当他们试图这样做,并且稍稍成功时,他们使我的思维如此迟钝,以致我若不以一种混乱且不连贯的方式,就无法进行思考;我感到一种头痛,就像那些陷入昏厥的人所感受的那种。这向我表明爱以哪种方式进行联结,并且在来世,所有人都通过爱被联结在一起。这就是为什么进入别人的实际情感的灵人会占有他的原因,犹如世上当一个人沉迷于另一个人的爱时所发生的情形。不过,真理不会将人们联结起来,只有对真理的情感才会进行联结。
由此清楚向我表明一个人如何通过自己的爱要么与天堂联结,要么与地狱联结。他通过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与地狱联结,通过对邻舍和神的爱与天堂联结。由此还向我清楚表明,一个与地狱绑在一起的人若不通过主所采用的神性方法,绝无可能得以释放;这一点也通过那些通过轻微的情感与我绑在一起的人被指示给我。我若不通过居间的爱,就无法从他们当中解脱出来;他们通过这些爱逐渐与其他人联结。当这些灵人被分开时,他们似乎被移到左前方,离我有一段距离。我发现,这种分开是通过我的情感状态的变化发生的;因为随着我的情感发生变化,这些灵人也离开了我。这也向我显明来世的距离表象从何而来。
9470.“母山羊毛”表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说,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母山羊毛”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是因为“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参看3519, 7840节);“羊毛”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然而,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而非真理,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母山羊毛”,只说“母山羊”,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
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出埃及记35:25, 26)
“纺母山羊”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
“羊毛”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何西阿书: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她说,我要随从我所爱的,我的饼、水、羊毛、麻都是他们给的。因此,到了收割的时候,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何西阿书2:5, 9)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它在此被称为“母亲”;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所爱的”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饼和水”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羊毛”和“麻”所表相同,不过是外在的。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宝座设立”表示它已完全荒废;“亘古常在者”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在圣言中,属天良善被称为“亘古”,“洁白如雪”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如纯净羊毛”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3, 14)
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在这些经文中,“羊毛”也表示这种真理:
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8)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所以他的“圣衣”是亚麻布,而不是羊毛制成的;因为“亚麻布”是指属灵真理,而“羊毛”是指属天真理,相比之下,这真理是良善。因此,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6:4, 32)清楚看出来。
由此可见,“亚麻布”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而“羊毛”表示属天真理,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申命记22:11)。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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