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07.天使的流注主要进入人的良知,良知里面有一个他们能进入其中进行运作的层面。该层面就存在于人的内层里面。良知是双重的,即内在和外在的。内在良知涉及属灵的良善与真理;外在良知涉及公义与公平。如今,这后一种良知存在于许多人中间;但内在良知只存在于极少数人中间。即便如此,那些具有外在良知的人在来世仍会得救;因为他们是这种人:他们若违背良善与真理,或公义与公平行事,就会感到内心的痛苦和折磨。他们有这种感受,不是因为这样做丧失了地位、利益或名声,而是因为违背了良善与真理,或公义与公平。不过,哪里没有这两种良知存在,哪里就有某种低劣的其它东西有时假装良知。也就是说,假装良知会使得人们去行真理与良善、公义与公平,但不是出于对它们的爱,而是为了自我、为了地位和个人利益。当不利的事临到这些人身上时,他们也会感到痛苦和折磨。但这种良知根本不是良知,因为它属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里面没有任何爱神爱邻之物。因此在来世,它便看不到了。
像这样的人也能履行重要职责,和那些具有真正良知的人一样;因为就外在形式而言,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但他们做这些事是为了自己的地位和名声。因此,他们越是害怕丧失这些东西,就越能更好地履行有利于邻舍和国家的公共职责。而那些不害怕丧失这些东西的人则是国家中完全可有可无的成员。那些具有虚假良知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良知,当从别人那里听说何为良知时,他们还会嘲笑它,认为它是简单或精神错乱的产物。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种流注的性质,也就是说,良知是天使能流入其中的层面,天使甚至能流入那里对良善与真理、公义与公平的情感;他们以这种方式在不拿走此人自由的情况下来约束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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